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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祖庙分局2015-2016年祖庙街道市容整治搬运服务资格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6:1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祖庙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2015-2016年祖庙街道市容整治搬运服务资格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FS03CL48,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FS03CL48

3.  项目名称:2015-2016年祖庙街道市容整治搬运服务资格

4.  项目类型:服务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服务内容

最高限价

(单价)

服务期

2015-2016年祖庙街道市容整治搬运服务资格

搬运车辆

300元/车次

资格有效期两年(首次合同签订期为一年,合同期满后采购人对中标人进行考评,并有权视考评结果续签下一年合同)

搬运人工费

150/人/日

备注:

1)   服务详细内容、要求及执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佛山市禅城区祖庙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6.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6.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6.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6.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4年财务状况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则提交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6.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6.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4月-6月该相关材料)

6.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6.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2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6.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0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投标人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7.3.3   《公平竞争承诺书》复印件;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原件核查)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及《公平竞争承诺书》格式点击下载);

7.3.4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4.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4.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投标人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300.00 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0月30日9:00~ 9:3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 9:30

8.3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佛山市禅城区朝安路祖庙街道2楼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9.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www.gdgpo.gov.cn)、佛山市政府采购网(foshan.gdgpo.gov.cn)、禅城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cggzy.chancheng.gov.cn)及佛山市公共资源交易网(www.fsggzy.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佛山市禅城区环境保护和城市管理局祖庙分局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蔡先生

采购项目联系电话:0757-8320 5202-8003

地址:佛山市禅城区同济西路12号永丰大厦8楼(佛山分公司)

邮政编码:528000

电邮:clfs_bm@163.com

传真:0757-8320 5230

网址:www.chinapsp.cn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佛山分公司

开户行:广东省佛山市建设银行禅建支行(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4400 1664 3010 5300 1978 (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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