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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渔政总队河源支队濒危物种(大鲵)苗种采购(重招)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6:3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渔政总队河源支队(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濒危物种(大鲵)苗种采购(重招)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0851-1561HY00CL52A,请点击打开)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5年10月10日至2015年10月15日。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本项目投标邀请及招标文件中所有时间均为24小时制北京时间,所有货币单位均为人民币元,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为准(特别注明除外)。

2.   项目编号:0851-1561HY00CL52A

3.   项目名称:濒危物种(大鲵)苗种采购(重招)项目

4.   项目类型:货物类

5.   项目情况一览表:

采购内容

数量

交货期

最高限价

濒危物种(大鲵)苗种

一批

2015年11月份,具体由采购人通知

人民币27万元

6.   备注:

1)   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及主要配件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2)   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   监管部门: 河源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7.   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

7.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7.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2014年财务报表,若公司为2015年成立,则提供2015年任意一月财务报表)

7.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7.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2    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7.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第1284号)要求,此次濒危物种(大鲵)苗种的采购为公告中具备资质的苗种生产单位(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7.4    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7.5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经销商、代理商的报价。

7.6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及其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函》)

7.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获取(提供)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7.1    获取(提供期限)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10日-2015年10月15日,工作日9:00-12:00,14:0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7.2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河源市红星西路蘭茶坊商务中心五楼(河源分公司)

7.3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供应商凭以下资料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购买招标文件)

7.3.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7.3.2   税务登记证(地税或国税)复印件;

7.3.3   提供有效的《水产苗种生产许可证》;

7.3.4   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内具备濒危物种(大鲵)苗种资质的苗种生产商资料;

7.3.5   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7.3.5.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7.3.5.2.经办人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备注:

1)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2)  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7.4    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需按要求提供以上资料并经审查,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招标文件的供应商的投标。

7.5    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200.00元整,售后不退。

8.   投标、开标时间及地点:

8.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11月3日14:30~15:00

8.2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15:00

8.3    投标及开标地点:河源市红星西路蘭茶坊商务中心五楼会议室(河源分公司)

9.   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9.1    采购机构指定发布媒体:www.941.com.cn和www.chinapsp.cn。

9.2    法定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和河源市政府采购网(heyuan.gdgpo.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0.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采购文件公示期(即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司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包括的内容:具体的质疑事项、事实依据及相关确凿的证明材料、明确的请求、投标人名称及地址、授权代表姓名及其联系电话、质疑时间。质疑书应当署名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质疑书时需提供质疑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及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广东省渔政总队河源支队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地点:河源市红星西路蘭茶坊商务中心五楼(河源分公司)

联系人:曾先生

联系方式:0762-3183158

邮政编码:517000

电邮:cailianhy@chinapsp.cn

传真:0762-3180158

网址:www.chinapsp.cn

采购代理机构内部纪律监督电话:020-8765 3380

12.  为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作用,有效缓解企业资金短缺压力,欢迎投标(报价)供应商采用融资手段,具体事宜可直接与本机构佘小姐联系,电话:020-8765 2828/189 2894 6358。

13.  如采用汇款方式购买招标文件请汇至以下账户

户名: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河源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河源建设支行(人民币)(购买招标文件开户行)

账号:2006 0184 0920 0022 563(购买招标文件账号)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二○一年十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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