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_政府采购信息_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信息网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郑东新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主体施工(第一批)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6: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郑东新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已由相关机构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100%,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主体施工(第一批)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郑东新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主体施工(第一批)

2.2项目概况:

白佛路便民服务中心位于郑东新区贾陈街与白佛路交叉口西北角,总建筑面积约47539平方米。

熊儿河路便民服务中心位于熊儿河路与畅和街交叉口东北角,总建筑面积约15354平方米。

体育公园便民服务中心位于康平路与榆林街交叉口西北角,建筑面积约21130平方米。

2.3招标范围:上述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主体工程施工。

2.4标段划分:三个标段。

      第一标段:白佛路便民服务中心主体施工

      第二标段:熊儿河路便民服务中心主体施工

第三标段:体育公园便民服务中心主体施工

同一投标人可以对本次招标的三个标段中的两个进行投标,但最多只能中一个标段;且投标人在郑东新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主体施工招标(第一批)、郑东新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主体施工招(第二批)、郑东新区便民服务中心项目主体施工招(第三批)等三个批次的招标中只能中一个标段;在同一批次同时开标的两个标段中都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时,只能选择标号较小的标段中标,在任何一个批次的一个标段中已经中标后,在本次招标的其他标段或其他两个批次的标段中不再推荐为中标候选人。

2.5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质要求:

第一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第二、三标段: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及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资质,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资格要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一级建造师(不含临时)资格及工程类高级工程师技术职称,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3投标人拟派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具有工程类高级工程师职称,并与投标人具有劳动合同关系,参加了本单位的社会保险(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除此之外的证明无效),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

3.4业绩要求:

3.4.1投标人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自20127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含4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第二、三标段:自201271日以来,投标企业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含2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3.4.2拟派项目经理业绩要求:

第一标段:自20107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4万(含4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第二、三标段:自20107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单项工程建筑面积不低于2万(含2万)平方米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出示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中标通知书、合同(须加盖双方骑缝章)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四大主体及以上验收单位(至少为设计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的验收意见、验收时间及相关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3.5信誉要求:企业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未存在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3.6其他要求

3.6.1对参与投标报名的单位,须具有单位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3.6.2企业注册地在郑州市(含六县、上街区)以外的建筑业企业,须到郑州市建设行政部门办理《外地建筑业企业在郑经营信用登记证》后方可参加投标报名;

3.6.3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报名单位20157月以来为其缴纳的社会保险证明(保险证明必须是网上下载的网页的单位整体缴纳清单或个人缴费明细表,或由当地社保部门出具的查询明细表原件并加盖社保部门印章,或个人、集体对账单);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同一标段的投标;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请各报名人按以下顺序整理装订成册的报名资料一套,现场报名时请携带以下资料的原件,经核对复印件无误后原件随即退还;

4.1.1“郑州建设信息网网上确认报名回执函;

4.1.2企业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留存)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社会保险证明;

4.1.3企业营业执照副本、企业资质证书副本、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1.4拟派项目经理的一级建造师注册证,高级工程师证、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劳动合同、社会保险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5拟派技术负责人的高级工程师证、劳动合同及社保证明,且没有在正在施工和正在承接的工程项目中任职的承诺书(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盖公章,格式参见《房屋建筑和市政工程标准施工招标资格预审文件》);

4.1.6企业注册地区级及以上检察机关出具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包括企业、法定代表人、拟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授权委托人),以发布招标公告报名日期内开具的为准;

4.1.7企业自201271日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施工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企业拟派项目经理自201071日以来类似工程业绩证明(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中标通知书、合同及竣工验收报告需体现项目经理姓名);

4.1.8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资料。

备注: 1、上述4.1.14.1.8款报名资料应根据投标人资格要求中相对应的具体要求提供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报名人应保证其报名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资料,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资格;3、报名人若不按上述要求提供报名资料原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拒绝其报名。

4.2报名方式,时间及地点

4.2.1网上报名:凡有意申请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9日至20151014日下午17:00时前,登录郑州建设信息网(http://www.zzjs.com.cn,查看招标公告专栏,凭企业身份认证锁进行网上投标报名(尚未办理企业认证锁的,需携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企业法人工商营业执照副本及扫描电子版;办理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咨询电话:0371-67188883)。

4.2.2 现场报名:已经办理网上报名的投标人请携带4.1条款要求的报名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于20151014日,上午8:3012:00时、下午14:3017:00时进行现场报名(未进行现场报名者,网上报名无效)。

现场报名地点:郑州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处(郑州市淮河西路39号,淮河西路与工人路交叉口向西200米路南)。

5.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获取

5.1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购买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购买时间另行通知;

5.2邮购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100元,招标人在收到邮购款(含手续费)后1日内寄送。

6.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的递交

6.1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预审文件/招标文件;

6.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文件/招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建设信息网》、《郑东新区管委会政府采购网》、《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网》网上同时发布。

8.其他事项

8.1招标人将根据需要决定是否进行资格预审;

8.2资格预审(若有)后,招标人将组织标段的抽取,时间另行通知。

9.联系方式

人: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址:郑州市郑东新区心怡路与康宁街交叉口基运投资大厦12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郑州市郑东新区CBD外环商务西七街3号中华大厦191917房间
联系人:  蒋先生  林女士  张女士       

联系电话:0371-63911076/86631069   
电子信箱: hnyxyw3b@126.com

                                          

 河南省郑州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河南豫信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5109

本网拥有此文版权,若需转载或复制,请注明来源于政府采购信息网,标注作者,并保持文章的完整性。否则,将追究法律责任。
相关新闻
网友评论
  • 验证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