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榆树市民政局榆树光荣院新建工程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7:0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榆树市民政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榆树光荣院新建工程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榆树光荣院新建工程招标

项目编号:JLHF[2015]-10-4YSTJ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31-83622184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榆树市民政局

地址:榆树市

联系方式:李先生 0431-83622184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 张工 0431-88520058

代理机构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榆树光荣院新建工程招标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招标项目编号:JLHF[2015]-10-4YSTJ

一、招标条件

  榆树光荣院新建工程招标已由榆树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榆发改审字【201575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榆树市民政局,建设资金来自 财政和自筹  ,项目出资比例为 财政15.58% 、自筹84.42%  ,招标人为 榆树市民政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工程名称:榆树光荣院新建工程施工招标;

   2.1.1建设规模:总面积 13308.88平方米;招标控制价:4493万元

     1#楼6049.7平方米,2#楼7259.18平方米;结构:框架;

  2.1.2招标范围:1#、2#楼土建、水暖、电气、装饰、消防等施工全过程,详见工程量清单;

  2.2 工程建设地点:榆树市繁荣大街南段;

  2.3 工期: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 11 月 5日 ,计划竣工日期为 2016年 12月 31

  2.4 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国家《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叁 及以上的资质(特级除外)。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施工投标单位拟派出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 房屋建筑专业  资质证书;

  3.3 拟派出的项目管理人员,应无在建工程,否则按废标处理;投标单位的项目经理或注册建造师中标后需到本项目招投标监督主管部门办理备案手续。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入吉施工企业在我省承揽工程应在中标后七个工作日内办理备案。(详见吉建管〔2007〕17号、吉建管[2011]32号、吉建管〔2014〕6号文件)

  3.6 拒绝列入政府不良行为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7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3.8 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投标人须具有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记录证明。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10  10 日至 201年  10  15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0时至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 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持以下材料(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盖章一份)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1)介绍信(法人授权委托书);

(2)报名者本人身份证;

(3)法定代表人证书或授权代理人证书;

(4)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

(6)拟派的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安全考核证书;

(7)五大员证书;

(7)近三年财务审计报告;

(8)由检察院出具的无犯罪记录证明(企业所在地);

(9)由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业主管部门出具的无不良行为记录证明;

  4.2履约保证金: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在购买招标文件前缴纳工程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

  4.3 招标文件费:

施工每套售价 2000元,图纸押金 500 元,售后不退。

  4.4 邮购招标文件的,需另加手续费(含邮费  50    元。招标人在收到单位介绍信和邮购款(含手续费)后 3  日内寄送。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5 10  30 ,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不少于人民币 80万 元的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函。

  5.4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5.5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长春建设工程信息网和吉林省建设信息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及东亚经贸新闻报纸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榆树市民政局 地址:榆树市

    联系人: 李先生        电话: 0431-83622184

招标代理机构: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长春市朝阳区西中华路15号宜家国际公寓A座808室

联系人:    张工              电话: 0431-88520058

     传真:     0431-88520058     邮编:  130000         

                                        2015   年  10 月 10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施工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专业承包企业 叁级 及以上的资质(特级除外)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4493.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0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15日 16: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吉林省华发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5日 16: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长春市政务中心三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国政府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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