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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阳县林业局业务用房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1:4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原阳县林业局业务用房工程已由相关部门批准实施,项目业主为原阳县林业局,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招标人为原阳县林业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编号

2.1、招标编号:原交建2015GB45号;

2.2、项目概况:本工程为层数2层,砖混结构;

2.3、质量: 合格工程;

2.4、工期:60日历天;

2.5、资金来源:财政资金,已落实;

2.6、标段划分:本项目设一个标段;

2.7、招标范围: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包含的全部内容(含清单漏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3.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的良好记录;

3.5、投标人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6 、投标人须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7 、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投标人需通过企业注册地检察院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对象包含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或建造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也是作为评审时的必要条件。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109201510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830时至1130时,下午15: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原阳县政府大楼东侧)。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报名时须携带资料: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本项目实行资格后审。

以上材料均须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二套。

  4.3招标文件售价:招标文件售价300/份,清单、图纸售价300/套,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10309:00时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原阳县黄河大道中段原阳县政府大楼东侧)。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 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作为评审时的必要条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原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管理中心网》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 人:原阳县林业局                          

   联系地址:原阳县县城

   联系 人:刘女士                             

   联系电话: 0373-729958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郑州市健康路159号发展大厦5

   联系 人: 王先生  

   联系电话:0371-639771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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