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受委托,采用,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前来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述 1、名称与编号 项目名称: 批准文件编号: 采购文件编号: 2、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生产厂商或者经销企业,且有较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具备完全履约能力和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资格预审需提供以下材料(验原件留存复印件):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2.国、地税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4.单位基本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5.企业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7.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8.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投标报名表。(在下方相关附件中下载)★经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方能获取采购文件,资料文件不全者拒绝报名,不接受其他资料形式的报名。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符合上述条件的供应商可在 至 ,每个工作日上午 — 时,下午 — 时到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分中心递交报名材料,经初审合格后,填写《报名供应商登记表》。 报名审核合格的供应商可以从 获取采购文件。 报名时,报告人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报名人出示身份证原件,提供复印件; 2、报名人出具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的“授权委托书”; 3、提供经国家工商机关年检合格有效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4、其他材料 投标保证金:(1)、投标保证金收取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17:00止。(2)、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10000元。投标保证金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由供应商的基本账户缴纳到采购文件指定的账户。并拿银行票据到财务室开收据,凭收据投标。供应商于递交投标文件前出示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并将复印件装入投标文件内。(3)、未中标供应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投标保证金,需提供收款收据并加盖财务章(经手人签字、开户行、账号、收款单位)银行汇款单复印件。但对不按时参加标会者,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四、采购文件售价 本次采购文件售价为 元人民币。 五、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 开标地点: 六、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通辽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科尔沁分中心 | 地    址: | 科尔沁区西拉木伦大街中段市宾馆西侧 | 邮政编码: | 028000 | 联 系 人: | 于洪波 | 联系电话: | 0475-8313667 | 投标保证金账户 | 1、账户名称: | 通辽市政务服务中心科尔沁分中心 | 开 户 行: | 建行通辽分行营业室 | 账    号: | 15001636655052502832 | 2、账户名称: | | 开 户 行: | | 账    号: | | | 采购单位名称: 通辽市科尔沁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 地    址: | 通辽市科尔沁区 | 邮政编码: | 028000 | 联 系 人: | | 联系电话: | 13947528970 | | 2015年10月09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