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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0:4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受 广东省环保厅本部 的委托,对 2015年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PCGD151115HG459F

二、采购项目名称:2015年环境监察执法能力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共118万元               

四、采购数量:1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采购内容:

包组一:无人机设备

包组二:移动执法终端设备和调查取证装备

2、采购预算:

包组一:人民币85万元;

包组二:人民币33万元。

3、设备交货期:

包组一:签订合同起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有投标设备的供货、安装、调试和验收,并交付给采购人正常使用。

包组二:合同签订后45日内完成货物到货、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4、交货地点:广东省内采购人指定地点

5、本项目不接受备选方案,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供应商可登陆www.gpcgd.com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网站,点击网站右下方“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进行注册报名,办理步骤请点击系统内“供应商网上报名操作指南”。供应商在注册审核通过后,于采购项目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在“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供应商报名系统”内选择需要报名的项目公告,填写好报名表并完成网上缴费后即为报名成功。网上缴费的供应商可以于开标时向现场工作人员领取发票。也可以选择网上填写好报名表后,到我中心报名现场缴费完成报名。

六、供应商资格:

1. 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 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3. 包组一的投标人如不是无人机设备的制造商或代理经销商,则必须提供制造商出具的投标授权函原件。代理经销商提供代理经销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

4. 已报名并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09日 至 2015年10月19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详细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华路118号之一[选择网上报名的参见上款供应商网上报名须知])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1029930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室

十、开标时间:20151029930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一806室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09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14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东省环保厅本部地址:广州市天河龙口西路213号
联系人:赖海滨联系电话:87531938
传真:-邮编:510630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地址:广州市越华路118号之1
联系人:肖先生联系电话:020-62791619
传真:020-83309916邮编:51003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王仕良联系电话:-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151-459F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政府采购中心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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