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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10: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受黑龙江省医院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黑龙江省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黑龙江省医院国家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医疗设备采购

项目编号:SC[2015]2289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先生

项目联系电话:0451-88025933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黑龙江省医院

地址:哈尔滨市香坊区中山路82号

联系方式:吴先生0451-88025933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黑龙江省达营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郑先生0451-55576105

代理机构地址: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序号

项目内容

数量

单位

采购预算(万元)

1

第一包

胃镜

2

106

2

胃镜

1

35

3

肠镜

1

70

4

肠镜

1

78

5

十二指肠镜

2

90

6

主机

1

70

7

光源

1

40

8

台车

1

10

9

CO2装置

2

24

10

CO2减压器

2

1.7

11

高频电刀

1

30

12

注水泵

2

18

13

监视器

1

20

合计

592.7

14

第二包

胃肠动力检测系统

1

66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2、拟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黑龙江省内政府采购网注册登记并经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通过;(未通过审核的,报名将不予受理)3、本项目不允许以联合体方式投标;4、投标人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对存在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6、如果投标人为供应商需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书;7、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8、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5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15日 15: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副本原件、单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的上述资料彩色扫描件或彩色复印件一套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3日 09: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00

六、开标地点:

哈尔滨市南岗区泰山路258号二楼开标大厅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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