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调研评估与工程实施跟踪测评》采购项目
《珠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调研评估与工程实施跟踪测评》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受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就《珠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调研评估与工程实施跟踪测评》采购项目(项目编号:HXD-I-2015023,计划编号:珠财采计X[20150914]-3932号)进行公开招标,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的名称、内容、预算金额、服务期限
1、项目名称:《珠海市创建国家森林城市指标调研评估与工程实施跟踪测评》采购项目。
2、项目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用户需求书招标内容。
3、预算金额:人民币贰佰叁拾万元(¥2300000.00元),上述预算为本项目最高限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投标将作为废标处理。
4、服务期限:从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国家森林城市考核验收结束。2017年6月底前完成国家森林城市考核验收前所有项目任务,国家森林城市考核验收结束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持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从事森林城市规划或国家森林城市评估工作的经验;
4、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两家。联合体主办人为具有从事森林城市规划或国家森林城市评估工作的经验的单位。
三、购买标书时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2、《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5、具有从事森林城市规划或国家森林城市评估工作的经验相关证明材料。
备注:只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才具有投标资格。
四、购买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招标文件售价
1、投标报名时间:自2015年10月09日起至2015年10月14日止,每日9:00~12:0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同时发售招标文件。
2、购买招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
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3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若需邮购请先将招标文件费及邮购费(50元)汇到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账户(其它资金来往账号)上,购买时间以招标文件寄出时间为准。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2日15时00分。于截止时间前30分钟开始接收投标文件,提前、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接收投标文件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3、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2日15:00。
4、开标地点:珠海市香洲区红山路288号国际科技大厦2楼2号开标室。
六、法定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广东省政府采购网珠海门户网站(www.gdgpo.gov.cn)、珠海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网(http://www.zhgpo.gov.cn)和珠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zhuhai.gov.cn)。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
联系人:陈工 联系电话:0756-2622150
采购人地址:珠海市香洲梅华东路366号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机构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珠海市香洲柠溪路389号环卫大厦七楼705房邮编:519000
联系人:黄工、胡工 电子邮件:hxd7378@163.com
联系电话:0756-2297374-819、817 传真:0756-2297374-800
3、政府采购监管部门联系方式:余小姐、何先生
联系电话:0756-2602073、0756-2653852 传真:0756-2602075
保证金专用账号: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
户 名: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444000090018170056092
其它资金来往账号(保证金除外):
收款人名称: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珠海分行柠溪支行
账 号: 444000091018000834422
珠海市市政和林业局
珠海华信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