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淡水鱼捕捞服务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淡水鱼捕捞服务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淡水鱼捕捞服务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DHZB2015-011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廖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泉州市山美水库管理处
地址:泉州市北峰丰泽区丰惠路山美水电大厦
联系方式:联系人:朱毅伟 联系电话:1396020152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人:廖经理 联系电话:0595-22667108
代理机构地址: 泉州市温陵北路699号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招标项目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要求:(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第二款规定条件。(供应商应提供书面承诺)(2)供应商不得被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3)根据福建省检察院、福建省财政厅文件《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开展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通知》【闽检发[2014]7号】的通知,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须提供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院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落款时间在截止谈判时间2个月内)没有行贿犯罪记录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原件或复印件(提供复印件的,原件现场备查)。(4)投标人必须具备合格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投标人或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中型及以上水库渔业不少于三年的实际承包管理经验。(网箱养殖合同不作为水库渔业承包依据。)※根据上述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详见本谈判文件《第三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7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9日 10:14 至 2015年10月25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泉州市温陵北路699号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售价:¥2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购买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9: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 09:30
六、开标地点:
泉州市温陵北路699号省197地质大队一号楼二楼泉州市大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