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规划调整完善等工作招标公告
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规划调整完善等工作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规划调整完善等工作已经上级有关部门批准,资金来源于县财政资金,招标人为伊川县国土资源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有意向并具备相应资格的单位参加投标。
2.工程概况与招标内容及范围
2.1 项目编号:伊政采 [2015] 091号;
2.2合同编号:CEITCL-HA-CZFW-151002;
2.3项目名称:伊川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中期评估规划调整完等工作;
2.4 项目地点:伊川县各乡镇
2.5 标段划分:根据项目实际需要,本次招标分为一个标段
2.6 资金来源:县财政资金,项目预算资金189万。
2.7 质量要求:合格
2.8工期要求:签订合同后60日内完成任务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2)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持有经年检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3.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等问题,无不良行为记录。
3.3本次招标对投标人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土地规划乙级(含)以上资质;财务状况良好, 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4投标人拟派负责人具备相关专业高级职称。
3.5 投标人须有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须知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5 年10 月09日至 2015 年 10 月14日(节假日休息),每日上午 8:30 时至 12:00 时,下午 14:30 时至 17:30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洛阳市延安路丽新路交叉口富地国际B座4楼401室进行报名。
4.2 报名时须携带资料包括: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2)企业资质证书副本;(3)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5)投标人携带项目负责人职称证;(7)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8)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项目负责人有效劳务合同。
上述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并装订成册。
5. 招标文件的领取
5.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 800元/标段,售后不退。(报名时间领取)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09时30分。
6.2 投标文件递交的地点:洛阳市延安路丽新路交叉口富地国际B座4楼会议室。
6.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 标 人:伊川县国土资源局
联 系 人:郭先生
电 话:13592092899
招标代理机构:中经国际招投标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杨先生
地 址:洛阳市延安路丽新路交叉口富地国际B座4楼401室
电 话:0379-65180878 0371-691212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