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铁十一号线天河区征(借)地及房屋征收服务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的委托,对 地铁十一号线天河区征(借)地及房屋征收服务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JD201509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地铁十一号线天河区征(借)地及房屋征收服务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21000000元
四、采购数量:1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 招标文件编号:GDJD20150909。 2. 采购项目名称:地铁十一号线天河区征(借)地及房屋征收服务项目。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政府采购品目编号:C9999(其他服务类)。 5. 服务期限:服务时间以采购人与广州市地铁集团有限公司签订的工作委托合同要求工作完成结案结算的时间为准。 6. 采购预算:暂定2100万元。 7. 项目内容及需求: 7.1采购内容:本项目采购内容包括:确定一家动迁服务单位,委托其协助开展本项目范围内的土地征收、借地、房屋征收、房屋临迁安置、绿化迁移、场地清表等工作。 7.2技术要求:详见用户需求。 7.3工作地点:广州市天河区。
六、供应商资格: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且通过年审,按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经营; 3提供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样本格式可参阅“穗财采〔2012〕275号文”相关内容;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备注:投标报名须知。 (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时,需携带以下资料参加报名: 注:请一并携带原件,原件经核对后退还。 ① 经年审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② 经年审合格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③ 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报名之用,投标文件中可不附); ④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2) 现场递交资料需提供法定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15年10月13日 至 2015年11月02日 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沙河顶校区)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3日15时0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沙河顶校区
十、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15时00分
十一、开标地点: 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广东工业大学沙河顶校区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5 年 10 月 13 日 至 2015 年 10 月 19 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单位:广州市天河区土地开发中心 | 地址:广州市黄埔大道中300号润都大厦15楼 |
联系人:王小姐 | 联系电话:020-85531491 |
传真:020-85531491 | 邮编: 510655 |
(二)采购代理机构 :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先烈东路131号 |
联系人:盛工 | 联系电话:13798008075 |
传真:020-85551257 | 邮编:510075 |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 :盛工 | 联系电话:13798008075 |
附件
1、委托代理协议:委托代理协议
2、招标文件:招标文件
发布人:广东省建东工程监理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5年10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