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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岛市中心血站医用耗材采购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9 09:0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受秦皇岛市中心血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秦皇岛市中心血站医用耗材采购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秦皇岛市中心血站医用耗材采购

项目编号:HXZB-2015-4350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马艳华

项目联系电话:0335-3647432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秦皇岛市中心血站

地址:秦皇岛市海港区北环路260号

联系方式:马艳华 0335-364743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宏信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吴红亮 楚胜男 0335-3608511

代理机构地址: 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北路356号中房大厦412室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01包: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塑料血袋(带留样袋)(规格:T-400进口针);

02包: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塑料血袋(带留样袋)(规格: T-400进口针、进口滤器);

03包:一次性使用去白细胞塑料血袋(带留样袋)(规格:T-300进口针、T-200进口针)

注:本次医用耗材采购为供应商选定,确定采购单价,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采购人要求供货数量为准。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合法的经营范围,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的条件要求;2、具有所投产品的经营权;3、制造商具有《药品生产许可证书》;4、制造商具有《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5、制造商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6、制造商出厂质量检验报告;7、制造商具有《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具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8、制造商具有《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10、代理商需提供制造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授权书(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一个制造商只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且制造商及其授权代理商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14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秦皇岛市海港区文化北路356号中房大厦412室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发售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 15: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 15:00

六、开标地点:

秦皇岛市羊城大酒店六楼会议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采购文件售价:300人民币/包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

备注:报名时各投标单位须携带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2、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法人营业执照原件及复印件;4、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5、《药品生产许可证书》或《药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6、《药品生产质量管理类规范》或者《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复印件;7、药品的批准证明文件复印件;8、出厂质量检验报告复印件;9、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PP检测报告复印件;10、《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代理商提供复印件)、《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提供);11、《医疗器械注册证书》和《医疗器械注册登记表》复印件;12、项目授权书原件及复印件(代理商提供)(以上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投标单位法人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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