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农业开发办公室曲周县2015年曲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二次公开招标
曲周县2015年曲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第一标段)
二次采购公告
一、项目概况及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名称:曲周县2015年曲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QZZFCG2015132
采购人名称:曲周县农业开发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曲周县公仆路
采购人联系方式:谷主任 0310-8858098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恒基建设招标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和平东路175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王先生 13733300032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项目实施地点:曲周县内
供货时间/工程工期:120日历天
简要技术要求/采购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
采购内容:曲周县2015年曲周镇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
第1标段:潜水泵、井首装置及扬水站设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 投标人具有相似产品的销售业绩(201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相似产品销售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的业绩合同),具备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或厂家授权的代理商均可报名参加以上所述设备材料的投标,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只能授权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
4.投标人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有效、合法;
5. 一家投标单位只能投报本次项目中的一个标段;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人报名要求
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1.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
2. 企业2014年度财务状况良好,并提供具有一定资质部门出具的审计报告;
3.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4. 投标单位需提供3名以上固定员工的社会保险证明(社保部门出具的单位缴纳社会保险明细证明和个人养老保险对账手册);
5.报名时还须提供相似产品的销售业绩(2012年1月1日至今签订的相似产品销售业绩、单项合同额不低于20万元的业绩合同);如是代理商,须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所投标段的授权书原件(注:生产厂家和代理商只能有一家报名);
6.企业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检察机关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节假日除外)。
2. 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邯郸市丛台路495号中道大厦A座26层。
3.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潜在投标人自行购买,500元/份,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
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开标开始前30分钟内;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14时00分;
2. 投标文件递交及开标地点:曲周县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3. 评标方法和标准: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13733300032
联系方式:0310-7085056
传真电话:0310-7085056
采购代理机构受理质疑电话:0310-8031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