象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广西象州县罗秀河百丈乡防洪治理工程IV标段(重)施工招标公告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象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西象州县罗秀河百丈乡防洪治理工程IV标段(重)施工招标公告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西象州县罗秀河百丈乡防洪治理工程IV标段(重)施工招标公告
项目编号:[2015]象州施SLGZ第26号(重)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彭工
项目联系电话:15977326937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象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31号
联系方式:廖工:0772-436228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彭工:0773-2831282
代理机构地址: 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广西象州县罗秀河百丈乡防洪治理工程IV标段(重)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水管〔2014〕218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 以桂财建〔2013〕351 号文下达了 广西象州县罗秀河百丈乡防洪治理工程 工程投资计划,项目法人为 象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人为 象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招标代理机构为 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并已在来宾市水利局备案,备案文号为来水招标备案〔2015〕24 号,现对该项目IV标段施工进行重新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工程建设地点:罗秀河干流百丈乡镇区及新屋村、延都村、蒙岭村河段及支流石记河石记 村河段 。
建设规模:治理河道总长5.9km,新建护岸总长6168m。沿治理河段共布设5座排水涵、35座下河码头等。V等工程,主要建筑物为五级。
计划开工日期为 2015 年 11 月16日,完工日期为 2016 年11月 15 日,计划工期 366 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 广西象州县罗秀河百丈乡防洪治理工程IV标段施工图纸范围内的建筑工程、临时工程施工招标。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IV标段:石记河段A段(石A0+000~石A0+413)、石记河段B段(石B0+000~石B0+219)、石记河段C段(石C0+000~石C0+416)、石记河段D段(石D0+000~石D0+684)、石记河段E段(石E0+000~石E0+240),总长1972m(详细内容见工程量清单),建安投资约357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 年~ 2014 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
3.3 业绩要求:近五年(本工程开标之日止前5年内)中小河流治理工程或防洪堤工程施工业绩,(需同时附以下两种材料:①中标通知书及施工承包合同协议书②工程完工验收或竣工验收鉴定书,业绩证明材料必须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且清晰)。
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
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
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
(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2)项目经理:持有 贰 级或 贰 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技术负责人:具有 中 级或 中 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
(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如技术职称证书不填写专业的,则以毕业证书所填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包括其授权单位)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
(5)安全管理员:具有 初 级或 初 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3.6 其他要求
3.6.1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他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
3.6.2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
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两阶段评标法评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发售事宜
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在发布公告后自然人均可登录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获取招标文件,自然人也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招标文件电子版每套售价250元(不再收取其他任何费用)。请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2015 年11 月3日上午8时00分整至10时00分)向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交纳,未交纳此项费用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
4.2投标保证金在截标前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专户,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4.3 取消统一集中踏勘现场和集中答疑,采用投标人自行踏勘和招标人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进行答疑。在招标文件中将明确告知工程项目的概况,工程地点、周边环境、施工现场状况、投标条件等,并告知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现场状况提出质疑的时限。
5.招标人定于 2015 年 10月 23 日前接受投标人提出的有关问题。
6.其他事项
6.1《委托代理人信息表》上载明的法定代表人(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代理人(持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的居民身份证原件、委托代理人信息表原件和在 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 的打印件)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持注册建造师证书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必须参加开标会并签到验证;若投标人的上述指定人员未按时参加开标会或投标截止时潜在投标人没有递交投标文件的,招标人认为其已放弃投标,招标人将其不投标的不良信用信息报行政监督部门记入其信用档案和通报处理。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和拟任开标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提供身份证原件验证并通过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指纹信息比对确认人员身份信息有效,否则招标人拒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
6.2 2014年1月1日后有不良行为记录的投标人,自记录其不良行为之日起一年内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施工投标。
6.3 约定中标人在获取中标通知书前必须向招标人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查询结果证明文件原件。(开具时间要求在项目开标之日后)。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 11 月 3 日10时00分在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象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 象州县象州镇光明路31号
邮 编:545800
联系人:廖工
电 话: 0772-4362289
传 真: 0772-4364244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桂林市骝马山北巷4号
邮 编:541001
联系人:彭工
电 话:0773-2831282
传 真:0773-2831282
招 标 人: 象州县水利工程管理站(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桂林华禹水利水电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名或盖章)
二O一五年十月八日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 叁 级或 叁 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358.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8:51 至 2015年11月03日 08:52(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在发布公告后自然人均可登录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获取招标文件,自然人也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潜在投标人不需投标报名,在发布公告后自然人均可登录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lbsggzyjyzx.com/lbjyzx/)获取招标文件,自然人也可到来宾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中心信息技术部”获取招标文件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3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3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来宾市红水河大道331号市政务服务中心3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本招标项目广西象州县罗秀河百丈乡防洪治理工程IV标段(重) 已由 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以桂水水管〔2014〕218号文批复了初步设计, 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水利厅 以桂财建〔2013〕351 号文下达了 广西象州县罗秀河百丈乡防洪治理工程 工程投资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