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津县7号路(民生路-民安路)道路工程施工及监理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延津县7号路(民生路-民安路)道路工程己由相关部门批准,招标人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延津县7号路(民生路-民安路)道路工程
2.2项目编号:延交财招标采购[2015]134号
2.3招标内容及标段划分:
第1标段:修建7号(东起西安大道西至10号路)部分段落,从民生路到民安路全长446.58米,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雨污管道、照明、电力通信管道等。(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所含全部内容)
第2标段:延津县7号路(民生路-民安路)道路工程施工期及保修期全过程监理服务。
2.4建设地点:延津县境内;
2.5工 期:第1标段:100日历天;第2标段:随施工工期。
2.6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第1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第2标段:投标人需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3.3第1标段: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未在其他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第2标段:拟派项目总监须具有本企业注册的相关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书。
3.4企业2012年9月1日以来具有类似工程业绩;
3.5投标单位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检查查询结果证明。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报名时间及地点
4.1 报名时间:有意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企业请于2015年10月8日-2015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 ,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5:00-17:30(北京时间),在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报名室(延津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 投标企业报名时需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留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贰份和加盖单位公章的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贰份)到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五楼第二报名室(县人民路与科技路交叉口向北100米路东)报名,通过报名方可领取招标文件。
4.3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每份,图纸300元/每份,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09时30分(北京时间),地点: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室。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延津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同时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延津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联系人:徐先生
电 话:13513733999
招标代理机构:达华工程管理(集团)有限公司
联系人:杨女士
电 话:0371-60916757
8、监督电话
延津县检察院 0373-7717226 延津县发改委 0373-7697098
延津县财政局 0373-7627806 延津县住建局 0373-76235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