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宝市公安局所需灵宝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灵宝市公安局的委托,就灵宝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建设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欢迎符合条件的单位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1、项目名称:灵宝市公安局办案中心建设项目
2、招标编号:CDZBCG-2015-1084
二、项目概况
1、采购内容:指挥中心设备、视频控制室设备、询/讯问室设备、办案中心监控前段设备、线材、交换机(含强电机公安网改造)、门禁系统、办案设备等。(采购数量及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
2、交货及安装期:双方签订合同后30日历天内完成
3、交货及安装地点:需方指定地点
三、资金来源
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技术力量、较强的经营实力和售后服务体系;
4、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具备公安部门颁发的公共安全技术防范服务许可证三级及以上资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
1、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08日至2015年10月12日(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08:0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
2、报名和资格审查及发售招标文件地点:在灵宝市长安路与函谷路交叉口时代广场B区5楼 。
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1000元,售后不退,外地不邮寄。
4、投标保证金:贰万元整(¥20000.00 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账户,未能按要求提交的均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六、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交资料
报名时需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企业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资质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记录原件(本证明2个月内有效)、企业注册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反商业行贿和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查询证明(注册地为三门峡地区的企业必须提供,非三门峡地区的可以提供本单位出具的反商业贿赂及无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承诺书)、2012年以来类似项目业绩2份(以业绩合同为准)(以上所有证件要求报名时出示原件和留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四套并装订成册)
七、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 09 时 00分(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为投标截止时间)。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2、投标文件递交地址: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八、开标
1、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2、开标地点:灵宝市宝源大酒店八楼会议室
九、发布媒体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灵宝市公安局
联 系 人:张女士
电 话:15939898777
代理机构:河南创达建设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郑州市中原区冉屯北路9号中机工程大厦B座9层
联 系 人:徐女士
联系电话:0398-6198009 0371-67789598 13193969965
2015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