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洛宁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8:15: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洛宁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供电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洛宁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供电工程已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为洛宁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管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对本项目公开招标,凡具备条件的投标人均可报名参加。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洛宁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项目供电工程
2.2 项目编号:HNZTLN-2015-10
2.3 建设地点:洛宁县境内
2.4 工程概况:洛宁县2013年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供电工程覆盖东宋镇15个村庄,安装S11-50KVA配电变压器38台,组立Ø190*10M电杆194根,Ø190*12M电杆109根,Ø190*15M电杆8根,架设JKLYJ-50导线17.125KM。
2.5 项目总投资:约400万元。
2.6 招标范围: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为准。
2.7 标段划分: 本次招标划分1个标段
2.8 工 期:30日历天
2.9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送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具有国家电力监察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及以上资质;
(3)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任项目经理应具有小型建造师执业资格证,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且未担任其它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5)拟任项目经理需提供企业当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为其出具的近三个月的连续按时缴纳社保费的证明。
(6)企业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无不良行为记录;2013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证明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3.4 参加本次招标投标的企业需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查询包括法人、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出具时间应在发布招标公告后)。
4、投标报名方式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各标段凡有意向参加投标者,请携带以下资料:
需企业法定代表人持身份证原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开户许可证、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项目经理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证、近三个月连续缴纳的社保证明、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查询行贿档案结果(查询)告知函及2012年以来具有单项合同金额在500万元(含500万元)以上类似项目业绩1份;
以上资料报名提供原件并留存加盖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到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服务大厅(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报名,(投标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的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4.2、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2时00分,下午14时30分至18时0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售价每份500元,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15年11月3日上午9时30分。
5.2 开标地点:洛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一室(洛宁县永宁大道31号院计生委办公楼四楼)
5.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洛阳市政府采购网)、《中国·洛宁》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洛宁县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工程建管局
地 址:洛宁县兴宁东路272号
联系人:刘先生
电 话:13015580569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中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南昌路与南苑路交叉口骏景天下高层一号楼1单元902室
联系人:李女士、张先生
电 话:13698877799、13598460472 
                                                                                         2015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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