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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安县正村镇正村社区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8:39: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新安县正村镇正村社区道路硬化工程已经相关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安县正村镇正村社区委员会,招标代理机构为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专项及自筹资金,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新安县正村镇正村社区道路硬化工程
1.2招标编号:BRR15-HN-ZB-348号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项目概况:路基18000㎡,C25水泥路面13500㎡;
2.2资金来源:专项及自筹资金;
2.3预算金额:1021500元
2.4标段划分:共一个标段;
2.5工  期:30日历天;
2.6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验收备案标准。
三、投标人资质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3.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市政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并出具《项目经理无在建承诺书》;
3.4投标人须提供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出具时间以公告发布之日起为准);
3.5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信息
4.1报名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5:00时至18:00时(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
4.2报名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4.3投标人报名时必须携带以下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授权代表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注册建造师证及安全生产考核证、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检察机关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等投标人资格要求中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以上资料要求验原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1套(复印件清晰可辨,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注:未按要求提交上述文件的或提供的文件不符合报名要求的,不予报名。
5.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5.1招标文件出售时间:同报名时间;
5.2招标文件出售地点:同报名地点;
5.3招标文件出售方式: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套。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上午10点00分。
6.2 开标地点:洛阳市洛龙区古城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03室。
6.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8. 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 标 人:新安县正村镇正村社区委员会
联 系 人:杨先生
联系电话: 13838858119
代理机构: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洛阳市古城路与英才路交叉口万基公寓13楼1303室 
联 系 人:孙女士、陈女士
联系电话:0379-69916877   
邮    箱:lyjhrz@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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