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阳经济开发区凤凰山大道、彩山大道道路工程施工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阳经济开发区凤凰山大道、彩山大道道路工程施工项目已由宁开管字【2015】24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山东宁阳工业园区恒信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政府采购计划编号: 2015-113
2.2 项目概况
2.2.1建设地点:宁阳经济开发区
2.2.2招标范围:彩山大道中段采用三块板道路断面形式,主要施工内容包含路基路面、道路雨水系统、人行道、路沿石等道路配套附属设施;凤凰山大道中段采用四块板断面形式,主要施工内容包含路基路面、道路雨水系统、人行道、路沿石等道路配套附属设施。
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2.3招标规模:彩山大道中段全长0.8千米,凤凰山大道中段全长0.6千米,翻建道路0.6千米。
2.2.4计划工期:100日历天
2.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15546858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含贰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同类工程施工经验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须与投标单位一致,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并具有公路相关专业中级技术职称;同时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它在建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经理如有其它在建项目,被举报或投诉且经查实的,其中标一律无效,必须为本单位注册人员并提供劳动保险证明,且报名与投标时需为同一名项目经理)。);设备要求需具备4000型沥青拌合站、公路实验室资质(丙级及以上)。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09日至2015年10月16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到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宁阳县政务服务中心南三楼(建设银行南行100米路西)报名。
4.2报名所需资料:
投标申请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其注册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市场行为证明”及“无拖欠农民工工资证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按宁政办发【2015】47号文执行,由宁阳县人民检察院出具)、山东省外投标企业还应提供本年度的《省外建设类企业进鲁备案证》;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证、安全考核合格B证、公路相关专业中级职称证及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项目负责人材料一经提交,未经采购监管科备案不得擅自更换)、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及本单位养老保险手册或保险有效证明原件及以上证件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套。
4.3施工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4.4联系人:徐杰、刘斌 0538-563702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0月29日09时00分,地点为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5.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山东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www.tazfcg.gov.cn)、宁阳县公共资源交易网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山东宁阳工业园区恒信投资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孔凯
联系电话:13305383153
招标代理:泰安长峰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郑彦昆
联系方式:13371021909
电子邮箱:13371021909 @163.com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