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88座桥梁检测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开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
地址:泰安市泰山区市府东路1号
联系方式:18505380929
二、采购代理机构: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五楼
项目经理:张俊荣 联系电话/传真:0538-2199166
邮箱:zhonghezb@163.com
三、政府采购计划编号:TC2015--0654
四、项目名称: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88座桥梁检测项目
项目编号:SDZHZB-201509-050
五、预算(招标)控制价:132万元
六、采购内容及分标段情况:为确保桥梁设施安全运行,泰安市公用事业管理局采购一家桥梁检测机构,完成泰城88座桥梁的检测,并对检测、试验结果进行分析,形成各桥梁《常规检测报告》、部分桥梁《限载建议书》、部分桥梁《荷载试验报告》1式6份;光盘1份;电子版1份。
七、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除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相关条件外,还应具备以下条件:
7.1在国内工商登记注册,具有本次招标项目的经营范围,有能力提供本次采购项目及所要求的服务;
7.2投标单位须具备省级及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含桥梁检测相关内容),且同时具备以下任何一项资质:
(1)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证书;
(2)交通运输部工程质量监督局颁发的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资质证书;
(3)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
7.3省外投标人须提供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备案证明;
7.4本项目技术负责人须是在本单位注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有效的桥梁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具有主持桥梁检测工作经历,技术负责人一旦确定不得更改。
7.5本项目负责人须是在本单位注册具有中级及以上职称且具有交通部基本建设质量监督总站颁发的有效的桥梁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
7.6要求检测单位有正规的检测仪器,开标时应携带所投入主要检测设备自有证明材料(如校验证书或发票)原件,同时将发票或校验证书复印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7.7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桥梁检测项目,在人员、设备、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拥有完成本项目的能力,并提供一个类似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原件为准;
7.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凡有意参加本次招标的投标人须按照以下要求获取招标文件:
9.1时间:自2015年10月9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每天上午8时00分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下同);
9.2地点:山东众和招标代理有限公司518室;
9.3地址:泰安市虎山东路畜牧局东综合楼五楼;
9.4方式:凡有意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计量认证证书(CMA证书,含桥梁检测相关内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机构综合甲级资质证书或者桥梁隧道工程专项试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或者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技术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桥梁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项目负责人的中级及以上职称和交通运输部颁发的有效的桥梁专业试验检测工程师证、近三年承担过类似桥梁检测项目的中标通知书和合同、省外投标人须提供山东省外埠企业进鲁备案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及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一套,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9.5售价:每套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十、投标文件递交:
截止日期:2015年11月3日9时30分
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
十一、开标日期:2015年11月3日9时30分
开标地点: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泰安市政府采购服务厅);
地址:泰安市环山东路2号(东岳山庄西邻)。
十二、公告发布媒体:
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泰安市政府采购网、泰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
十三、监督部门:
泰安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