惠民高效经济区创业大道绿化及新武大道、兴胡路亮化工程招标公告
惠民高效经济区创业大道绿化及新武大道、兴胡路亮化工程
招 标 公 告
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惠民高效经济区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对惠民高效经济区创业大道绿化及新武大道、兴胡路亮化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报名参加。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惠民高效经济区创业大道绿化及新武大道、兴胡路亮化工程;
2、项目编号:LLCBZ2015-081#;
3、项目地址:山东省惠民高效经济区;
4、资金来源:政府投资;
5、招标内容:惠民高效经济区创业大道绿化及新武大道、兴胡路亮化工程,本项目共划分为三个标段。
标段一:惠民高效经济区创业大道剩余绿化工程(铝厂西门-兴胡路段),长度约800米,主绿化带宽40米,隔离带3米。包括行道树栽植、草皮铺设及其他绿化树种栽植,路沿石安装及雨水口修复;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375万元。
标段二:新武大道、兴胡路亮化工程,新武大道(220国道-于家村南段)路灯安装,全长2700米,路灯安装间距50米。兴胡路(创业大道-新武大道段)全长1315米,路灯安装间距50米;
招标控制价:人民币133万元。
标段三:惠民高效经济区创业大道剩余绿化及新武大道、兴胡路亮化工程施工全过程及保修期内的监理服务;
招标控制价(费率):1%。
6、工期要求:标段一 90日历天;标段二 60日历天。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标段一: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2、投标人具有城市园林绿化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报项目负责人具有园林绿化或林业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标段二: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财务资信状况良好,并具有良好的建设业绩;
2、投标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总承包贰级及以上或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项目负责人具备(机电安装专业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二级及以上资格;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标段三: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单位;
2、投标人具有监理综合甲级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拟派项目总监具备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且在本单位注册;
4、投标人无行贿犯罪记录;
5、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和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0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每日08:00-11:30,14:00-17:30(北京时间,公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滨州市黄河八路455号,渤海十路向东100米建设小区办公楼);
3、工本费:每份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
4、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
(1)原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副本、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项目负责人(标段一为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标段二为建造师、标段三为项目总监)资格证书、企业法人证明及其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证明;
(2)以上材料须交一份与原件一致的复印件,复印件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
(3)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对以上材料审核合格后发售招标文件;
(4)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报名时的资料查验不代表资格审查最终通过或合格,投标人最终资格的确认以评标时评标委员会组织的资格后审为准。
四、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地点:
1、时间:2015年10月28日09:00(北京时间)。
2、地点: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滨州市黄河八路455号,渤海十路向东100米建设小区办公楼);
五、联系方式:
1、招 标 人:惠民高效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联 系 人:陈主任 孙主任
联系电话:0543—5641758
2、招标代理机构: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刘主任
联系电话:0543—3278601
电子邮箱:1255651150@qq.com
山东万华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0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