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玉林市“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桂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项目编号:YDCG2015046)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玉林市“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桂园项目已由玉东新区经发局以玉东经发规字[2015]26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建设资金为财政拨款,项目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采购、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名称:玉林市“五彩田园”现代特色农业示范区桂园项目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
项目编号:YDCG2015046
建设地点:玉林市玉东新区茂林镇山电社区
建设规模:主要有仿古工程、园林绿化工程等,配套建设道路、停车场和硬质铺装等设施及排水、电气、供电照明、绿化等附属工程。
合同估算价:3113万元。
计划工期:本项目总工期(指自签订总承包合同之日起到工程交付业主使用之日期间的工期,包括 R勘察设计工期、采购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 □勘察设计工期、施工工期、验收工期、办理相关手续的工期等)为 365 天(日历天)。其中,施工工期不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项目建设工期预计从 2015 年 11月至2016年11月。
本次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设计、采购、施工一体化工程总承包模式,其中设计服务内容包括项目方案设计、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变更(小项及重大项)、工程概算编制、技术交底及工程验收等内容(不含展厅一中的精装修部分);采购包括项目施工范围内所涉及的设备(如空调等)及材料采购(不含展厅一中的精装修部分);施工内容包括项目施工图纸(含设计变更)及工程量清单所规定内容(不含展厅一中的精装修部分);若非招标人原因 (如征地拆迁问题),招标人有权变更工程范围及内容,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
①本项目接受设计、采购和施工单位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共同投标,且联合体成员不超过2家(含2家)。投标人名下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与投标人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受联合体成员名额的限制。以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联合体中标的,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②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
③凡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取得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及拟派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记录资料,确认无行贿犯罪纪录后方可参加本项目招标投标报名等各项业务活动,提供原件核查。
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规规定,在近三年有骗取中标(成交)或已中标(成交)而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采购合同或拒绝履行合同的违约行为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3.2主要负责人员要求:
3.3 业绩要求:无。
3.4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4. 投标报名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4.2报名方式: 投标人于4.1条所规定的时间内,由潜在投标人的专职投标员出示本人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持①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②税务登记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③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法人签字并加盖本单位公章);④联合体投标的,必须出具联合体协议及联合体牵头人共同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前来报名。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通过上述报名者,请
5.2 招标文件(不含技术资料)每套售价 250 元,售后不退。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 评标方式
综合评估法
8. 预付款和进度款支付方式
预付款支付比例或金额:本项目的预付款自合同签订后,由采购及施工的承包方提出书面申请,经发包人审核同意后10个工作日内,发包人向承包人支付暂定合同总价款中采购及施工部分价款的15%作为预付款,预付款在完成合同总价款的50%时开始按比例扣回,完成合同总价款的80%时扣完。
进度款支付方式:工程进度款按每月支付一期,发包人按每期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发包人从每期承包人已完成的工程量价款扣留20%作为保留金。若提前终止合同,采购人按终止合同当日前实际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工程进度款,合同终止后承包人未完成的合同工程量的工程进度款不再予以支付。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且交完所有竣工验收备案资料,支付工程进度款到90%,完成所有结算资料,工程结算经财政(审计)部门审定并确定承包人付清全部人工工资后支付工程进度款至95%,同时按合同约定扣除未履行合同产生的违约金;剩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保修金在保修期满后14日内退还(无息)。
9、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www.chinabidding.com.cn)、广西招标投标监督网(ztb.gxi.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玉林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www.ylctc.com)、中国玉林政府门户网(www.yulin.gov.cn)发布。
10. 交易服务单位
玉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玉林市广场东路844号美东小区2#楼)
11. 监督部门及电话
玉林市玉东新区财政局 0775-2331636
12.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玉林市玉东新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科文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玉林市体育中心 地 址:南宁市民族大道141号中鼎万象东方D区五层
邮 编:537000 邮 编:530000
联 系 人:李工 联 系 人:林海、戚程
电 话:0775-2699068 电 话:0771-2023394
传 真:0775-2699258 传 真:0771-202339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