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平果县新安镇百镇示范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平果县新安镇百镇示范工程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平果县新安镇百镇示范工程
项目编号:GXBSZC2015-G2-363-HT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闭花兰
项目联系电话:13768167928
项目实施机构联系方式:
项目实施机构:平果县新安镇人民政府
地址:平果县新安镇
联系方式:闭花兰/13768167928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韦红/13100566325
代理机构地址: 平果县新兴路83号
一、招标项目基本概况、用途、采购需求、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建设地点:平果县境内
建设规模:本工程为新安镇街上城乡风貌改造,包括建筑外立面改造及混凝土台阶等工程。
合同估算价:2558186.83 元
要求工期: 90 日历天,定额工期90日历天【备注:建筑工程不应低于国家定额工期的80%;超过的,必须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增设提前竣工(赶工)增加费措施项目清单。】
招标范围: 施工图纸设计内容(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标段划分: 1个标段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3.2 业绩要求:■无要求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4 投标人信息以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为准。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255.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8日 08:00 至 2015年10月13日 18: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海特建设工程项目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平果县新兴路83号)
招标文件售价:¥25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详见附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 15:3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 15:30
六、开标地点:
平果县行政大楼A601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无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见正文
PPP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授权主体名称:平果县新安镇百镇示范工程
是否允许联合体: 否
是否限定社会资本数量: 否
是否采购本国货物和服务:是
技术引进和转让要求:
无
对社会资本参与采购活动和履约保证的担保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桂建管﹝2013﹞17号)和《关于加强广西建筑业企业诚信信息库日常维护管理的通知》(桂建管﹝2014﹞25号)的规定,已办理入库手续并处于有效状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及以上资质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广西建筑市场诚信卡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本项目不接受有在建、已中标未开工或已列为其他项目中标候选人第一名的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建筑市场诚信卡管理暂行办法》第十六条第一款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