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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郑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北区市民之家办公区绿化保洁项目二次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6:48: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经市政府批准,招标人为新郑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北区市民之家办公区绿化保洁项目

2、采购编号:新财购2015—277号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三、报名条件:

1、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一)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二)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三)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五)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采购项目有特殊要求的,供应商还应当提供其符合特殊要求的证明材料或者情况说明。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且有物业服务三级或三级以上资质证书,项目负责人应具有物业从业人员资格证。

3、遵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具有良好的信誉,具有良好的资金财务状况。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须知:

4.1、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方式。经过审核的正式会员有意投标报名的,首先登录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行网上报名;未注册的投标单位网上报名前须在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成为会员,并携带相关证件到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局、财政局采购办、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办理会员审核、备案等手续,详细内容见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文件下载,再进行网上报名。

4.2、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法。开标时投标企业须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企业业绩(以合同及成果文件,加盖业主公章为准)、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2012年度、2013年度及2014年度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等证件原件到现场进行核对,并留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五、网上报名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5日17:00止。

六、投标保证金的缴纳:

投标保证金:伍仟元整,于2015年 10 月 16 日17:00(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前从本公司银行基本账户转账至郑州银行新郑支行;

账  号:9910 1201 1100 0836 

单位名称: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2.获取时间:2015年10月17日至10月2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00-17:00(具体以电话通知为准)

3.获取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八、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1月5日14时30分(具体时间以招标文件内规定的时间为准)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九、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政府采购网》、《新郑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同时发布。

十、联系方式:

招标人:新郑市市直机关事务管理局

联系人:郭女士     电话:13938595456

代理机构: 河南华豫正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宋先生     电话:15333718988

十一、监督单位及电话:

新郑市纪委公共资源交易监察室         0371-69957711 

新郑市财政局采购办                   0371-626841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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