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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远县仁居镇、差干镇、石正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7:02: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平远县仁居镇人民政府、平远县差干镇人民政府、平远县石正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邀请合格的国内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该项目招标文件(项目编号:GDXSD15HG09141MZ,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 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招标项目的编号、名称、数量、简要技术要求

1.项目编号:GDXSD15HG09141MZ

2.项目名称:平远县仁居镇、差干镇、石正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设备安装服务采购项目

3.项目类型:货物类

4.数量:详见《用户需求书》

5.本项目采购预算:人民币¥1465.43万元。仁居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71.15万元;差干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517.78万元;石正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476.50万元。该项目采购预算包含建筑设备安装费用。(本采购预算为暂定价,最终结算按县财政局审核为准。)

6.资金来源:由县财政与中标单位共同筹资解决。(注:前期费用由中标单位融资解决,待竣工验收合格后分三年返还)

7.项目内容及需求:

注: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详细技术参数详见招标文件中“用户需求书”部分。本项目为一个整体,投标人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不得分拆,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合格投标人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本国服务的供应商,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

2)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3)投标人须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4)投标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或以上资质证书; (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

5)投标人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有市政或环保专业高级职称资格;(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6)如投标人非设备生产厂家,须提供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文件;一旦发现侵犯知识产权等情况,则取消投标人资格;

7)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8.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联合体成员(包括牵头人在内)不能超过3个。

8.2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应当在投标报名前组成,应以出资方或具备采购需求相应资质的单位为牵头人。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投标报名截止后联合体增减、更换成员的,其投标无效。参加联合体的各成员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投标。出现上述情况者,其投标和与此有关的联合体的投标将被拒绝。

三、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9:00-11:30至14:30-16:00时(正常工作时间内,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梅州分公司

3.获取招标文件方式:为了提高效率,供应商可先下载“招标文件发售登记表(点击打开)”,填写后打印并与以上资料一并携带购买招标文件。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提供双方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如是联合体投标提供各方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3)法定代表人(如是联合体投标提供各方证明文件)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4)环保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证书、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复印件;

5)《联合投标协议》和《投标联合体授权主体方协议书》(如是联合体投标须提供);

6)投标人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的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如是联合体投标提供双方证明文件);

7)如投标人非设备生产厂家,提供生产厂家对所投产品的有效授权文件;

注:1.报名时以上资料复印件必须带备原件核查,原件不齐全或核对不一致的不予获取招标文件。

2.投标人须按要求提交由人民检察机关出具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应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且无行贿犯罪记录,如投标人为联合体,主办方和联合体成员均需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投标申请人或联合体一方未出具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证明原件,或查询证明有效期不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内,其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文件。具体要求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工作的规定》第十三条规定“公司、企业对本公司、企业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的,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受理”实行。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四、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30日9时00分至9时30分(北京时间)

2、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3、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4、递交投标文件地点:广东省梅州市裕安路50号三楼(梅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斜对面)会议室2

五、法定媒体:梅州市政府采购网(http://meizhou.gdgpo.com/)。相关公告在法定媒体上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

六、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远县仁居镇人民政府、平远县差干镇人民政府、平远县石正镇人民政府

采购人联系人:凌先生

电话:0753-8849978                                                    

联系地址:平远县平城中路114号                                

邮编:514600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广东省梅州市江南裕安路50号三楼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廖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3-2390068

E-mail: xinshide@126.com

 

监管部门:平远县财政局。

受理投诉电话: 0753-8823713。


                    广东信仕德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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