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实验学校深圳实验学校(小学部、初中部、中学部、高中部)非教育教学管理采购项目
根据《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和《深圳市政府采购评标定标分离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深圳市实验学校的委托,就“深圳实验学校(小学部、初中部、中学部、高中部)非教育教学管理采购项目(招标编号:0722-1561-FE741SZB)” 采用国内公开招标的方式为其选定项目供应商。本项目于2015年9月11日发布采购公告,2015年9月29日在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1001号锦峰大厦15B1进行开标、评标。现评标及定标结果已经采购单位确认,特此公告如下:
1. 项目名称:深圳实验学校(小学部、初中部、中学部、高中部)非教育教学管理采购项目
2. 招标编号:0722-1561-FE741SZB
3. 用途:非教育教学管理
4. 简要技术要求:
1) 围护校园秩序,制止学生在校园内各活动场所追逐打闹以及各种违纪违规等
行为,制止任何侵害在校学生的行为。
2) 协调处理、解决同学间的矛盾和问题,及时化解学生的不良情绪。
3) 遇到重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并及时采取科学合理措施,妥善处理,保障学生的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4) 每周五总结,书面写出各校区学生非教学时段存在的主要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
5) 及时跟班主任、年级长、学生处、总务处沟通,反应突出问题,有效协助解决问题。
6) 及时完成学校主管部门交给的其他任务。
7) 四个校区各指定一名值班负责人,承担岗前培训及各自校区的工作计划的制定、工作的检查与督促、情况的总结和汇报、工作的整改
5. 定标日期:2015年9月30日
6. 投标人名称、报价及资格响应情况:
序号 | 投标人名称 | 资格响应文件 | 投标总价 |
1 | 深圳市绿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 1.*投标保证金金额;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法人代表证明书;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8.*投标报价未超出预算价;9.*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 ¥1,330,548.00 |
2 | 深圳市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投标保证金金额;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法人代表证明书;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8.*投标报价未超出预算价;9.*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 ¥1,476,954.76 |
3 | 深圳市航天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投标保证金金额;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法人代表证明书;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8.*投标报价未超出预算价;9.*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 ¥1,476,968.16 |
4 | 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 1.*投标保证金金额;2.*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3.*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4.*法人代表证明书;5.*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6.*投标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7.*中标服务费承诺书;8.*投标报价未超出预算价;9.*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卡复印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 ¥1,477,777.59 |
7. 候选中标供应商有(排名不分先后):
1) 深圳市绿清物业发展有限公司
2) 深圳市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3) 深圳市鑫梓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8. 预中标供应商:深圳市凯盛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9. 预中标供应商地址及电话:
深圳市福田区八卦路55号经理大厦4楼房401-1 0755-82430806
10. 中标金额:人民币壹佰贰拾肆万捌仟玖佰肆拾壹元伍角柒分(¥1,248,941.57)
11. 合同履行日期:签订合同后12个月整。
12. 项目评审专家:顾磊宏、梁坚、赵涛、王晖、周力军
13.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联系人名称:深圳市实验学校
联系人:王晓静
联系电话:0755-83361312
联系地址:深圳市红荔路43号(百花二路)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联系人:曾洁 (zgydgjzb_sz@163.com)
联系电话:0755-83004312
传真:0755-82077519
联系地址:深圳市福田区上步南路锦峰大厦15B
说明: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上述中标公告公示三日。各有关当事人对中标(成交)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中标(成交)公告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采购代理机构:
中国远东国际招标公司
二O一五年十月八日
附:741招标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