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莱镇北官庄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石莱镇北官庄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公开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石莱镇北官庄生态清洁小流域综合治理工程经鲁水保字[2015]16号文批准建设,招标人为新泰市石莱镇人民政府。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政府采购计划编号:ZFCG-2015-177
2.2建设地点:新泰市石莱镇北官庄。
2.3建设规模:包括梯田整修、蓄水池、沉砂池、经济林、谷坊等工程。具体招标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图纸。
2.4质量标准:合格。
2.5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2.6标段划分:本项目共设1个标段。
2.7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设计图纸范围内所有工程内容。
2.8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为:189.31784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拟担任本工程的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持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须具有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水利水电专业)。
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的母子(分)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分)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均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相互之间具有经济利益关系的投标人,不得在同一标段中同时投标。
3.3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文件按无效标处理。
3.4每个投标企业仅能授权一名代理人参与投标,委托代理人须为本企业人员,且在整个投标过程中不得更换,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代理人的,该企业投标无效。
3.5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其投标按无效处理。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不得参加本工程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6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0时至5:00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周路698号,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四楼)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须提交下列证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委托代理人身份证、营业执照、资质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安全生产许可证、项目负责人和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项目负责人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水利水电专业),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及一套加盖单位公章复印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11月5日09时00分,地点为新泰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四楼开标室(东周路698号,新泰市公共行政服务中心四楼)。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7.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新泰市石莱镇人民政府
地 址:新泰市石莱镇驻地
联 系 人:巩加强
电 话:13562840430
电 子 邮 件 :xtshilai@163.com
招标代理机构:山东华安泰恒信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泰安分公司
地 址:泰安市长城路圣地公寓A楼1688室
项 目 经 理:芦亚琳
电 话:0538-7250868
电子 邮 件 :hathxxt@126.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