舞钢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招标公告
舞钢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EPC总承包
招标公告
一、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已由舞钢市人民政府批准建设,招标人为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设资金由舞钢市香山家园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投资,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拟采用EPC总承包模式建设,现对本项目EPC总承包单位进行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项目编号
1、 项目概况:舞钢市第一污水处理厂二期扩建工程设计规模为近期2万吨/日,远期4万吨/日。工程分二期建设,建设内容主要为污水处理厂厂区工程,其中一期新建规模2万吨/日,污水处理厂出水水质标准达到国家一级A标准;项目估算总投资5367.47万元,计划工期360个日历天。
2、 招标范围:工程EPC总承包,即按平顶山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立项批复的建设范围,完成本项目的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采购、施工、安装及试运行等。
3、招标编号:舞财采购[2015]第 127 号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有效存续的企业;具有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成立不足三年的提供实际存续年度),具有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社保缴费发票或银行转账凭证等证明)。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环境工程专项设计甲级资质,可从事资质证书许可范围内相应的建设工程总承包业务;
3、投标人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4、拟派本工程的施工负责人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注册单位为本单位,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
5、拟派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具有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
6、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具有:①投标单位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②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人员缴费明细。
7、具有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管理部门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开具日期为发布招标公告之日以后);
8、2010年1月1日以来具有实施总规模不小于2万吨/日的污水处理项目BOT或EPC建设、运营经验;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确定合格投标人,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 10 月 9 日~ 10 月14 日(不含公休日),每天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获取招标文件地点: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 300元/份,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本单位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登记证书)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近三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近三个月缴纳税收和社保资金的证明,设计资质证书副本,施工资质证书副本和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其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建造师注册证书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注册环保工程师资格证书,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及加盖社会统筹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公章的近三个月基本养老保险对账单或单位人员缴费明细证明、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污水处理项目BOT或EPC建设、运营经验证明(有中标通知书、合同)等原件。并提交上述报名资料复印件一份,装订成册,每页加盖单位公章。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 2015年 11 月 3 日 9 时 30分,地点为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平顶山市政府采购网》、《舞钢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及《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发布。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地 址:舞钢市温州路南段路西
联系人:郭先生 联系电话:13503416549
招标代理机构:中建联勘测规划设计有限公司
联系人:陈先生 联系电话:0375-2689179 13849562562
地址:平顶山市建设路凌云路交叉口东50米路南嘉德商务宾馆四楼
舞钢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15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