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周县涌源供水有限公司曲周县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工程设施部分采购项目二次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受曲周县涌源供水有限公司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曲周县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工程设施部分采购项目二次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曲周县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工程设施部分采购项目二次
项目编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魏华
项目联系电话:15830786999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曲周县涌源供水有限公司
地址:曲周县内
联系方式:李卫东 15632057299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筑城工程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华 15830786999
代理机构地址: 邯郸市朝阳路3号医疗器械厂4楼409号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曲周县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工程设施部分采购项目二次
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华
联系电话:(写手机号码);15830786999
采购人:曲周县涌源供水有限公司
采购联系人:李卫东
采购人地址:曲周县内
采购联系电话:15632057299
公告名称:曲周县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工程设施部分采购项目二次招标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采购数量:一标段:项目主要内容:南水北调配套水厂物资(泵类)。二标段:项目主要内容: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变配电,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元):37.67万元,
二标段采购预算金额(元):46.58万元,
采购内容:一标段:项目主要内容:南水北调配套水厂物资(泵类)。二标段:项目主要内容:南水北调配套水厂变配电,其他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一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且与招标货物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范围内必须含有施工安装等内容)
报名时请持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泵类)、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其他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二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与采购项目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项目实施地点:曲周县白寨乡南牛庄村北、支漳河东岸
评标方法和标准:最低投标价法
获取文件开始时间:2015年10月9日
获取文件结束时间:2015年10月11日
文件获取时间说明: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节假日休息
获取文件方式:直接发售招标文件售价:
文件售价:500元人民币
获取文件地点:邯郸市朝阳路3号医疗器械厂4楼409号
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0月19日14时00分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14时00分
开标地点;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工期:合同签订后9天
简要技术要求(或采购项目性质):详见标书
代理机构联系人:魏华
联系电话:(写手机号码);15830786999
传真电话:
本公告发布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河北省政府采购网、邯郸市政府采购网
受理质疑电话;18632009732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一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基本条件 1、 一标段投标申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且与招标货物相应生产能力的生产厂家(营业执照范围内必须含有施工安装等内容) 报名时请持法人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与企业营业执照名称相符的银行开户许可证、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泵类)、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其他资质原件及加盖公章复印件一份。 二标段供应商资格要求:申请人须具有送变电工程专业资质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具有与采购项目产品相应的生产或经营范围。 报名时请携带营业执照、有效的税务登记证 、组织机构代码证、资质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代理人身份证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份。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84.25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9日 09:00 至 2015年10月11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邯郸市朝阳路3号医疗器械厂4楼409号
招标文件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直接发售招标文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19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曲周县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开标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