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宁县供销社(集团)总公司供销物流配送中心(白天鹅商业广场)工程检测、鉴定项目公开招标
经政府采购监管部门批准,招标人阜宁县供销社(集团) 总公司在前期准备工作就绪的基础上,就供销物流配送中心(白天鹅商业广场)工程检测、鉴定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盐城天成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项目的招标事宜。
一、招标内容
1、项目名称:供销物流配送中心(白天鹅商业广场)工程检测、鉴定项目。
2、项目概况:供销物流配送中心(白天鹅商业广场)工程已于2012年12月竣工交付, 该工程八层, 框架结构, 建筑面积约42170平方米。
本工程检测、鉴定费用招标控制价为69.58万元,采购资金为国有自筹,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3、检测、鉴定项目(包含但不仅限于下列项目):
土建检测、鉴定;结构安全性检测、鉴定;改造加固检测、鉴定;幕墙检测、鉴定等;
注:本次招标范围不局限于上述的检测、鉴定项目,涵盖了项目所有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验收要求的一切检测、鉴定内容,投标人须仔细核对图纸及有关材料、勘察现场,并核实必要的检测、鉴定项目内容和检测、鉴定数量,充分考虑其所存在的风险因素。
4、检测、鉴定周期为30日历天。
5、服务质量要求:
5.1.响应服务:投标人需在接受招标人委托任务后24小时全天候服务(包括周六、周日及法定节假日)。
5.2、验收:
1)检测单位在工程检测、鉴定完成后提交完整的检测、鉴定报告一式三份。
2)质量:按国家、江苏省相关标准、规范要求做到及时、科学、公平、公正。
本项目如果确需要委托缺项检测部分,该部分允许中标人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检测(相关缺项受托人及其资质文件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投标时必须出示投标人与相关缺项受托人签订的协议书或承诺书,双方的协议书或承诺书均需加盖双方公章,投标人对其检测结果承担连带责任)。
二、投标人主要资格条件:
1、投标人须是在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采购项目要求;
2、具有省级及其以上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省级及其以上住房和城乡建设厅颁发的建筑工程质量检测质格证书、备案证书。
3、拟派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高级工程师职称;检测、鉴定组主要成员应专业配置齐全,年龄结构合理,必须具备工程师(含)以上职称。
4、具有(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实验室认可证书和检查机构认可证书。
5、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2015年4月至 2015年6月连续3个月在本单位向投标人所在地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门交纳的养老保险原件。(如提供的是养老保险手册,须附有效期内的缴费清单;如提供的是劳动保险部门证明,须是证明原件并有名单且注明缴费起止期间;上述3个月养老保险需在提交投标(响应)文件时间截止前缴纳,且无欠费);
6、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其他条件的规定;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招标人谢绝申请人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三、发售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17时(不含公休日、节假日)。
四、发售招标文件地点: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一楼服务大厅,联系人:朱杰,联系电话:0515-89791601。
五、招标文件发售:招标文件售价:400元/份,招标文件售后不退。可同时提供电子标书,购买时请带一个未使用的U盘或其它移动存储。特别提醒:投标申请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放弃投标的,须在开标七日前以传真(0515-89791601或0515-89719985)或其它有效形式(样式见附件1)通知招标人,无故不参加的,招投标管理部门将按失信行为记入该供应商诚信档案中。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30日9:00整,投标地点: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阜宁新区香港路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楼)二楼开标厅。
七、开标时间及地点:2015年10月30日9:00整,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开标厅。
八、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
九、本次采购项目付款方式为:付款以人民币通过银行给付,统一汇至中标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具体付款幅度如下:
采购人、中标人双方签订合同且工程检测、鉴定人员进场后10日内,向中标人支付合同价(中标价)15%的预付款;工程检测、鉴定结束,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交完整的检测、鉴定报告后,付合同价(中标价)的80%合同款;余款5%在相关后续服务全部完成后(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付清(以上付款均汇至中标人的基本账户,无息)。
十、招标人地址:阜宁县供销社(集团) 总公司
联系人:马崇高 联系电话:18936327138
十一、代理机构地址:江苏省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驻场办公室
联系人:曹步梅 联系电话:0515-89719985
招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招标代理机构(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二O一五年十月八日
附件1:放弃投标函
关于放弃参加供销物流配送中心(白天鹅商业广场)工程检测、鉴定项目投标的函
致:阜宁县供销社(集团) 总公司
盐城天城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我公司于 年 月 日报名参加阜宁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FNCG[2015]83-1号),并领取了该项目的招标文件。现由于 等原因,经本公司研究决定放弃参加该项目投标。
特此函告!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