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玻璃钢果皮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61)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受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的委托,对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玻璃钢果皮箱采购项目(项目编号:PZH015A061)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项目编号:PZH015A061
二、项目名称: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玻璃钢果皮箱采购项目
三、项目概况: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 | 数量 | 最高单价限价 | 质保期 | 交货期 | 交货地点 |
1 | 玻璃钢双桶果皮箱 | 详见项目技术要求 | 400只 | 650元/只 | 免费质保一年 | 采购人指定地点 | |
2 | 玻璃钢单桶果皮箱 | 200只 | 380元/只 | ||||
1)本项目总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336,000.00元,最高限价包括所提供货物抵达指定交货地点的货物价格、运输费、装卸费、税费及一切技术和售后服务等费用,投标报价超出总价或者超出单价最高限价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本项目采购一年有效期内需400只双桶和200只单桶果皮箱,分二至三批供货完毕,具体供货数量及时间,视采购人实际工作需求分期分批通知。 3)投标人需对本项目的全部内容进行投标报价,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报价都被视为无效报价。报价时需对双桶果皮箱和单桶果皮箱进行分别报价。 |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并具备相应的经营范围;
3、投标人须是所投货物的制造厂商或生产商;
4、投标人须具有成功完成同类项目的相关经验;
5、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完整样品一个(并贴上标签及标明投标人名称及材料说明),无提供实物样品视为不合格供应商;
6、投标人须在参加本项目招标采购活动的最近三年内无严重违法记录,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来没有行贿犯罪档案记录的《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项目编号:PZH015A061,可点击附件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0月9日起至2015年10月16日期间(每天9∶00至12∶00,14∶0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套,售后不退(如需电子文档,请自备U盘)。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请带齐以下资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
2、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3、有效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一份;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一份;
5、《授权委托书》(若委托代理人领取招标文件)原件一份。
以上文件在报名登记时必须提供原件核对,文件提供人应保证以上文件真实可靠,如因所提供文件不实导致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提供人承担。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点:2015年10月28日上午10:00分(提前半小时接收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10:00分。
十一、开标地点: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十二、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采购人地址:汕头市跃进路27号
采购人联系人:林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754-88982561
采购人传真:0754-88982550
2、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汕头市高新区科技中路11号经发大厦A座三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工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54-88866333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54-88789738
汕头市环境卫生管理局
广东平正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