偃师市教育局“考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偃师市教育局的委托,就偃师市教育局“考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1.1项目名称: 偃师市教育局“考务管理系统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 ZZMC-2015-156
二、招标项目简要说明:
2.1招标内容:考务管理系统、成绩分析评价系统、高速图像扫描仪和应用服务器
2.2工 期:30日历天
2.3质量要求:符合国家质量标准,合格及以上
2.4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投标人若是货物经销商的须提供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厂供货证明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高速图像扫描仪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原厂供货证明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明确的免费保修期(办事处或分公司授权无效)。
3.3 投标人须具有河南省内有应用于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的信息化考务系统使用案例的项目合同。
3.4投标人须具有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由企业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和法人,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3.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4.1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2015年10月8日— 2015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30(北京时间,下同)。
4.2报名及获取招标文件地点: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1909室。)
4.3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份 (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4.4报名时需携带:
(1)法人证明书和法人身份证,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授权代理人身份证;
(2)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银行开户许可证;
(3)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2014年财务审计报告,依法纳税证明,缴纳社保证明);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5)《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对象包含企业和法人,开具时间应在报名时间段内);
(6)在河南省内有应用于教学质量监测体系建设的信息化考务系统使用案例合同。
(7)投标人须具有厂家针对本项目的专项授权书、原厂供货证明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高速图像扫描仪生产厂家的专项授权书、原厂供货证明函及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及明确的免费保修期。(办事处或分公司授权无效,授权及承诺函需加盖原厂公章)。
注:(1)报名时查看原件,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按顺序装订成册)
(2)投标单位满足以上报名条件后即可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30点
5.2投标文件接收地点: 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5.3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六、开标有关信息:
6.1开标时间: 2015年10月29日下午15:30点
6.2开标地点: 偃师市财政局二楼会议室
七、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招标人: 偃师市教育局
联系人: 李科长
联系电话: 0379-67732221
代理机构: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 郭女士
电 话: 0379-80888984
地 址: 洛阳市西工区凯旋西路30号凯瑞君临商务1909室
八、其他应说明事项: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网站上同时发布。
郑州民诚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15 年 10 月 8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