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县人民法院基层法庭取暖锅炉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宁县人民法院的委托,对其所需取暖锅炉以公开招标方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QYXD2015-298号
二、招标内容:全自动数控热水锅炉3台(参数、配置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资金:17.5万元;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2)须提供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国家或地方税务登记证副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委托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授权函;
3)代理商(经销商)参加投标时,还须提供相应产品的生产厂家授权书、原厂售后服务承诺书;
4)生产厂家须具有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锅炉)B级及以上资质;
5)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所在地或项目实施地检察机关出具的针对本项目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证明函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报名时须由法人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文件参加,以上证件、资料原件须带至现场核对,同时提交复印件二套(须加盖企业公章,法定代表人印章,并装订成册备案)。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4日,上午08:30至11:00,下午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在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00元,标书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及期限:
投标保证金额3000.00 元整
缴纳方式: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单位基本账户转出至以下账户:
户 名: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西峰区东街支行
账 号:2709 0704 0920 0013 857
缴纳期限:2015年10月26日17:00时前,未按时缴纳及未从基本账户转出视为无效投标。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15时30分
开 标 时 间:2015年10月29日15时30分
开 标 地 点: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开标大厅
七、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招 标 人:宁县人民法院
联 系 人:张军文
电 话:13830481768
代理机构: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 系 人:李建平
电 话:15097099936
庆阳市信德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