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政务系统终端设备及相关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政务系统终端设备及相关办案设备采购项目采购招标公告
一、采购人:龙口市人民检察院,地址:龙口市港城大道703号,联系人:孙承涛 ,联系电话:18353502827 。
二、采购代理机构: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龙口市东莱街道松岚苑北临街楼中段,联系方式:0535-8542276 。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项目名称及编号: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政务系统终端设备及相关办案设备采购项目,HLZB2015H-013
五、采购内容: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政务系统终端设备及相关办案设备采购,计划投资额494150元。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合法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涵盖本次招标内容;
2.投标人如为代理商须提供主要设备(电脑、激光打印设备、审讯系统设备、杀毒软件、执法终端)生产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原件;
3.投标人须具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安防二级及以上资质,且在龙口设有相应经营范围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售后服务网点;
4.投标人须具有双软认证资质,即软件企业的认定证书和软件产品的登记证书;
5.开标时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证明(龙口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科;电话:0535-8951575 8951225);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报名时间及方式:报名需认真填写“投标企业报名函” 、“投标企业概况表” 和“授权委托书”,并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于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4日下午16:00前,将“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加盖投标企业公章及法定代表人印章的彩色扫描件及word电子版文件通过电子邮件发至hualongzhaobiao@126.com邮箱,并进行电话确认。联系人:张杨,联系电话:13905458121。
八、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及地点:请委托代理人携带本人身份证及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人代表签字盖章的“投标企业报名函”、“投标企业概况表”和“授权委托书”原件于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8:30至下午17:00,到龙口市华龙工程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300元/份,售后不退。
九、投标截止日期:2015年10月29日9:00时
十、开标日期:2015年10月29日9:00时
开标地点:龙口市政府采购大厅开标厅(绛水河东路4号)。
附:投标企业报名函
投标企业概况表
授权委托书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
投标企业报名函
龙口市人民检察院:
我单位报名参加龙口市人民检察院政务系统终端设备及相关办案设备采购项目的招标,严格遵守招投标法律及有关规定,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准时报送投标文件。
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企业概况表
企业名称 | |||
通讯地址 | |||
营业执照 | 1、编 号 | 2、营业范围 | 3、发照单位 |
成立日期 | |||
现在职工 | 注册资本(万元) | ||
法人代表 | 项目联系人及手机 | 姓名: | |
手机: | |||
开户银行 | |||
银行账号 | |||
联系方式 | 电 话: 传 真: 邮政编码: E-mail: | ||
近年来主要业绩(可附表) |
投标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申报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采购单位)的 项目的投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谈判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无转委权。特此委托。
代理人: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投标单位: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盖章)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