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污泥应急消纳服务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受汕头市城市污水处理管理中心的委托,对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污泥应急消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XST150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汕头龙珠水质净化厂污泥应急消纳服务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0555800元,单价241元/吨(超过单价预算的报价无效)
四、协议期限:18 个月(实际日期以签订合同开始计算)。
协议期限内,如汕头市中心城区污泥集中处置工程项目建成投入使用,本项目的污泥须交由汕头市特种废弃物处理中心有限公司负责,则提前终止承包期。
五、服务项目内容:承包期内,中标人负责将污水处理厂产生的生活污泥进行无害固化处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 10月8日起至 2015年10月 13日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供:
1) 经年审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 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
3) 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原件;
4)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承诺书;
5) 由检查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10:00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10:0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十二、关于文件公示:现将该项目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自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五个工作日,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我公司提出质疑。
采购人联系人:谢灵
电话: 13829577668
传真: 0754-88820315
联系地址:汕头市泰山路9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罗小姐
电话:0754-88366149
传真:0754-88461807
联系地址:汕头市榕江路五号设计大厦东梯二楼
开户银行:中国银行汕头龙湖支行
帐户名称: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账 号:645757992483
深圳市国信招标有限公司汕头分公司
2015年10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