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中山火炬开发区山体保护与利用规划公开招标公告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受中山市国土资源局火炬开发区分局(以下简称“采购人”)的委托,对中山火炬开发区山体保护与利用规划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服务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ZSAEC20140930,采购表编号:计:201419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山体保护与利用规划。
三、采购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四、采购预算:人民币45万元。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服务的名称、服务范围及主要内容及要求)
1.名称:中山火炬开发区山体保护与利用规划;
2.内容:中山火炬开发区山体保护与利用规划(详细内容请参阅采购文件中的相关内容;投标人必须对全部内容进行投标);
3.实施时间:本规划编制时间为90天;
4.简要技术要求或招标项目的性质:详见招标文件第二部分“用户需求书”的采购项目内容;
5.本次采购服务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服务,合格的投标人应对全部招标服务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部分服务投标;
6. 本项目不允许提交备选方案;
7.该项目招标文件进行公示,公示期自2015年10月9日至2015年10月14日五个工作日。
六、供应商资格条件:
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投标人资质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甲级资质证书;
投标人须提供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三年内(投标人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由投标人营业执照住所地或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的原件(原件须装订在投标文件正本内,复印件无效)。《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2个月内有效,开具的时间及有效期必须满足资格条件中的相关规定,否则被视为无效投标;
投标人已登记报名并购买了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1.本项目接受现场报名、网上或电子报名,网上或电子报名须将报名资料传真或扫描发送邮件到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如已传真或发送邮件报名,请及时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联系,确认报名所需资料已按时传达,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投标人因传真或发送邮件不能按时传达或报名资料不完整,而造成报名不成功的一切后果。
2.投标人报名时须提供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和资质证书复印件并加盖红色公司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备查)。符合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即可购买招标文件。
八、潜在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0月9日起至2015年10月14日期间(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二楼政府采购部(详细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可办理邮购,售后不退。购买招标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公告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合格投标人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2日15时00分。
十、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一、开标时间:2015年11月2日15时00分。
十二、开标地点: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四楼会议室。
十三、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肆仟元整,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及金额提交投标保证金。
十四、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和递交投标文件以及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十五、招标文件公示/下载:中山市政府采购网(http://www.zhongshancz.gov.cn:8088/zfcg/)。
代理机构联系人:邱先生 采购人联系人:潘先生
电话:0760-88962062; 电话:0760-85330077;
传真:0760-88846960;
邮箱地址:zfcg0760@163.com;
联系地址:中山市石岐区南安路23号后座;
邮编:528400;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山孙文支行
帐号:2011028019200053021
收款人: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
注:本帐号仅用于接受投标保证金的递交,中标人的中标服务费请入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开立的账户。
广东中山建设监理咨询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