昌平区检察院2015年下半年购置电子取证实验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昌平区检察院2015年下半年购置电子取证实验室设备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AHP-2015-ZB-367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昌平区人民检察院 | ||||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昌平区政府街9号 | ||||
采购人联系方式:010-60712062 | ||||
| ||||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 | ||||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丰台区科丰桥东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02-705 | ||||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15101189392 | ||||
| ||||
招标货物的名称和数量: | ||||
序号 | 采购品目明细 | 数量 | 是否获准采购进口产品 | 预算金额 |
1 | 电子证据实验室环境改造 | 1间 | 否 | 164.8万元 |
2 | 取证魔方现场勘查箱 | 1套 | 否 | |
3 | 介质修复塔 | 1套 | 否 | |
4 | 高速硬盘复制机 | 1套 | 否 | |
5 | 取证系统 | 1套 | 否 | |
6 | 手机取证一体机 | 1套 | 否 | |
7 | 手机取证塔 | 1套 | 否 | |
8 | 取证大师 | 1套 | 否 | |
9 | 极光密码破解系统 | 1套 | 否 | |
10 | 防磁、防潮、防静电文件柜 | 1套 | 否 | |
11 | 全方位侦查设备 | 1套 | 否 | |
采购用途:自用 | ||||
简要技术要求/招标项目的性质:电子取证实验室设备 | ||||
| ||||
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至11:00;下午2:00至4:00(北京时间) |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丰台区科丰桥东汽车博物馆东路盈坤世纪G座707 | ||||
招标文件售价:纸质文件每份人民币200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 ||||
| ||||
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9时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上午9时0分(北京时间) | ||||
开标地点:北京市昌平区财会之家二层第二会议室(北京市昌平区北环路) | ||||
| ||||
评标方法和标准:综合评分法 | ||||
| ||||
投标商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供: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社保登记证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 (3)近三个月连续完整的纳税记录及社会保障性资金缴纳记录; (4)检察机关开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5)公安机关颁发的社会公共安全产品生产许可证; (6)需出具由制造厂家提供的针对此项目的授权文件(手机取证一体机、手机取证塔、极光密码破解系统、全方位侦查设备); 以上材料均需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 ||||
项目联系人:能先生、潘先生 | ||||
联系方式:15101189392、15701311517 |
德汇工程管理(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