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1: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招标编号:jpcg20150938
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受金平县县属行政事业单位的委托,就采购办公自动化设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现欢迎有意愿、具备合格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参加该项目投标。
1.1项目名称:金平县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
1.2采购内容:金平县公安局办公自动化设备采购项目内容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1.3交货期:签订供货合同后15日内。
1.4交货地点:金平县公安局。
1.5本项目为整体标段,整体中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拆分或漏项。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基本条件
2.1.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1.2投标人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2.1.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2.1.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2.、投标人必须符合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合法注册的派出机构的制造商或制造商的授权代理商;
2.2.1、投标人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若为销售代理商,应取得主要产品(特别是第一项至第七项)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唯一授权,投标时必须提供销售代理资格证复印件或制造商对本项目授权文件原件;
2.2.2、根据红河州人民检察院红检联发[2012]1号文件要求,投标人必须到红河州(或公司所在地)人民检察院办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查询结果证明文件一并装入投标文件,开标时监督人员进行核查,有不良记录或无此证明文件的竞标人其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领取时间:请各投标商于2015年10月8日上午8:30分至2015年10月26日下午17:00时之前(正常上班时间),递交投标报名表(见附件)并带缴纳保证金的相关凭证到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便民服务中心8楼)政府采购交易科报名,谈判文件不办理邮购和传真;
3.2领取地点:金平县河东南路267号(便民服务中心8楼政府采购交易科)。
3.3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持单位介绍信原件,法人身份复印件、委托书原件、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税务(国税、地税)登记证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领取招标文件,领取时,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版。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递交地点: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8楼政府采购交易科。
4.2递交截止时间:2015年10 月27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
5、开标:
5.1 开标地点: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8楼3号评标室。
5.1 开标地点:金平县便民服务中心8楼3号评标室。
5.2 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7日下午15:00时
开户银行:金平县信用联社营业部
账 号:3800015360873012
集中采购机构: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联 系 人:李伟、刘会兰 联系电话(传真):0873-5436610
地 址: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邮政编码:661500
金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10月8日
公开招标附件.ra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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