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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明月广场及海河小区宣传环境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1: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明月广场及海河小区宣传环境设计制作项目招标公告

项目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明月广场及海河小区宣传环境设计制作项目政府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30至11:30,13:30至17:00)

招标人名称: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招标人地址及电话: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东城街道办事处          电话:0546-8336639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一、项目编号:DYQCG2015-136#             

二、招标内容:本项目采购海河小区宣传栏设计制作;明月广场雕塑、标识及宣传栏设计制作;明月广场休闲架廊设计制作;明月广场健康步道设计制作,计划投资66.655万元。(人民币大写:陆拾陆万元陆仟伍佰伍拾元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企业;

(二)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有宣传设计制作的供应商;

(三)具有从事宣传工作的经历,熟悉卫生和计生政策、健康知识和法律、法规;

(四)投标人的财务资信状况良好;

(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东营市东营区沂河路619号黄河口拍卖行203室】。

五、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150元,谢绝邮购,售后不退。

投标人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证件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其国家公证机构出具的公证书,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法人代表身份证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受委托人身份证。

投标人所提交的上述证件原件或公证书,必须体现投标人已经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按时参加并通过了相关行政管理部门组织的年检活动的相关内容。采购人及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审核后发售招标文件。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采购人在报名截止日二个工作日内,持书面申请函到东营区人民检察院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经查询有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30日9时

开标地点:东营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东城东三路160号)一楼

开标室。

七、联系方式

采购人: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

地址:东营市东营区东三路

联系人:石主任    联系方式:0546-8336639

采购代理机构: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东营市东城沂河路619号

联系人:杨女士    联系方式:0546-8925118   18654659570 

八、监督单位:东营市东营区东城街道办事处纪工委、东城街道财政所、东城街道审计所、并邀请东营市黄河公证处公证。

监督电话:8332919

 山东通力招标有限公司

 二0一五年十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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