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普湾新区农村自来水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1:43: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大连嘉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普兰店市林业水利局的委托,对2015年普湾新区农村自来水工程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报名参加投标。
一、 项目名称:2015年普湾新区农村自来水工程
二、 项目编号:DLJYZB-2015-29
三、 招标内容:炮台街道锦屏村自来水工程(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
四、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独立法人资格;
(三)企业近三年(2012年至今)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不少于三项),无不良业绩;
(四)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项目经理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不少于1项(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无不良业绩且无负责的在建工程;
(五)以上所有证明材料投标人须保证真实有效且网上可查。
注:1、经检察机关查询三年内有行贿犯罪记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2、外地企业须在开标前办妥入辽施工备案手续;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要求:
1. 投标人申请购买招标文件:未注册会员的投标人须登陆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http://218.25.164.37:9006/tzhy/)进行注册,注册后可申请购买招标文件;已注册会员的投标人可直接申请购买招标文件。
2. 通过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信息系统申请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携带①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②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③资质证书副本原件、④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⑤法定代表人证书(法定代表人本人报名有效)或委托代理人证明(授权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⑥代理人须提供与企业签定的劳动合同原件及近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⑦企业近三年(2012年至今)已完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不少于三项)、⑧项目经理为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资格证书、⑨与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及6个月养老保险缴费证明(社保中心出具)、⑩项目经理近三年已完成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施工合同及中标通知书)不少于一项、大连市建设领域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清理情况回执单,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各一份。招标代理人将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初审(仅限于发售招标文件),详细资格审查以评标委员会审议结果为准。
六、报名及发售文件时间: 2015年10月8日至2015年10月13日,每天上8:30-11:00,下午13:30-16:00(节假日、公休日休息)。地点:大连嘉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普兰店市东环路66号)。
七、接受投标文件的时间与地点:2015年10月29日13:30至14:00时(北京时间),大连普湾新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炮台镇鲍鱼岛村)。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与地点:2015年10月29日14 :00时(北京时间)在大连普湾新区管委会一楼会议室(炮台镇鲍鱼岛村)进行开标。
九、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本,售后不退。
十、招标人:普兰店市林业水利局
联系人:梁启明
联系电话:13500716018
十一、 招标代理机构:大连嘉誉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普兰店市东环路66号
地 址:普兰店市东环路66号
联 系 人:姜亮亮
电 话:0411-83515571 传 真:0411-83515571
十二、监督单位:普湾新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电话:0411-857796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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