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尉氏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门楼任项目区第一标段(二次)招标评标结果公示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1:51: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点击下载]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门楼任项目区开标会议于20159300930分(北京时间)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多功能厅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中小河流治理重点县综合整治和水系连通试点尉氏县门楼任项目区第一标段(二次)

招标编号:JTZB-GK-20150210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施工一标中标候选人:

第一中标候选人:江西省宜春市土木工程总承包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307377.16

拟任项目经理:毛琳琳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赣136060801563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水赣建安B20100000142

第二中标候选人:河南省水利电力对外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352134.49

拟任项目经理:刘晓珍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07080679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300943

第三中标候选人:河南舜禹水利建筑工程有限公司

中标金额:5357807.79

拟任项目经理:杨自飞

建造师证书注册号:豫241080909236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豫水安B201400293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201510820151010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20048月施行,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水行政主管部门部门提出书面投诉。

        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尉氏县水利局        电话:0371-27993230

六、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及联系方式

招标人:尉氏县中小河流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

联系人:周先生       电话:0371-27993230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金泰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程女士         电话:0371-23669581

                                

                                        201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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