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国道豫皖交界至开封市界段改建工程中央新泽西防撞护栏施工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商财采代[2015]22-1号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310国道豫皖交界至季庄段改建工程、310国道商丘境季庄至开封市界段改建工程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1]96号文和豫发改基础[2011]99号文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全部为部补+省投资,现对该项目交通工程的施工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潜在投标人(以下简称申请人)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310国道豫皖交界至开封市界段改建工程中央新泽西防撞护栏施工
2.2采购编号:商财采代[2015]22-1号
2.3本次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全部内容及缺陷责任期内的质量修复
2.4该工程共分2个施工合同段,按一级公路标准施工,如下表
标段划分 | 桩号 | 长度(KM) | 工程内容 |
310YJ-DHL1 | K363+598~K383+150 | 19.552 |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
310YJ-XHL1 | K406+500~K475+950 | 69.45 | 交通安全设施施工 |
3.申请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申请人必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交通安全设施分项企业资质,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必须具备独立的法人资格并持有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信誉良好,近三年内和业主之间未(没有或者不存在)涉及诉讼的案件;
3.2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提出投标。若出现上述情况,先报名购买招标文件者为有效申请人。
3.3本次招标不接受河南省公路建设施工企业信用等级为D级的企业和处于行业主管部门“黑名单”处罚期内的企业的申请。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可对上述标段中的2个施工标段提出投标,但只能中标1个标段;
3.6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
4、评标方法
本次采用综合评估法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请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于
5.2招标文件售价500元/标段,图纸资料1000元/套(售后不退)。
6、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6.1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6.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6.3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
地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
联系人:吴女士
电话:0370—36763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商字往东
联系人:孙先生、陈女士
电 话:0370-22268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