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10国道豫皖交界至开封交界段改建工程中央新泽西防撞护栏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采购编号:商财采代[2015]22-2号
本招标项目310国道豫皖交界至开封交界段改建工程中央新泽西防撞护栏项目已由河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豫发改基础[2011]96号文和豫发改基础[2011]99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全部为部补+省投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310国道豫皖交界至开封交界段改建工程中央新泽西防撞护栏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招标代理人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1.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310国道豫皖交界至开封交界段改建工程中央新泽西防撞护栏施工全过程监理及缺陷责任期内的监理服务
1.2 计划工期:60日历天(同施工工期)
1.3 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1个监理标段
标段划分 | 桩号 | 长度 | 工程内容 |
310YJ—HLJ1 | K341+224~K475+974.5 | 交通安全设施监理 |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监理标投标人具备交通运输部(原交通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的监理单位,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具有类似工程监理业绩,并具备相应的监理经验。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具有技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2.4投标企业开标时须提供有项目或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查询必须有企业法人及拟派往本工程总监理工程师,查询时间必须是在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出以后)。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等招标资料出售起始时间:请于
3.2招标文件获取地点:商丘市商字往东
3.3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现场购买(不负责邮寄,没有购领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拒绝);
3.4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元,售后不退。
4.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招标人不组织进行工程现场踏勘和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5.2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详见招标文件。
5.3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5.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商丘市政府采购网》等媒体上发布。
6.联系方式
招标人:商丘市公路管理局
地 址:商丘市南京路东段
联系人: 吴女士
电 话:0370-36763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招标采购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商丘市商字往东
联系人:孙先生、陈女士
电 话:0370-2226899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