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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桂管理区水利工程管理站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城区贺江河段防洪排涝工程(平桂新城段)施工招标公开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10:26: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受平桂管理区水利工程管理站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城区贺江河段防洪排涝工程(平桂新城段)施工招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城区贺江河段防洪排涝工程(平桂新城段)施工招标

项目编号:桂水规计【2015】91号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永松

项目联系电话:1477714285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平桂管理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

联系方式:李永松14777142855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骆小丽15878454005

代理机构地址: 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酒店综合楼5楼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工程建设地点: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平桂新城段)。

建设规模: 整治河段全长总长768m,新建防洪堤长806m,护岸778.6m,设置 4座下河码头。总投资约609.87万元。

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11月13日,完工日期为2016年7月9日,计划工期240天(日历日)。

招标范围:贺州市平桂管理区城区贺江河段防洪排涝工程(平桂新城段)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全部内容。

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工程共划分为1个标段。

招标内容: 建筑工程,具体详见招标的设计图纸、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合法的企业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或贰级以上资质;有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2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3年(2012年~ 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新设立的企业除外)。3.3 业绩要求:□√无要求3.4 信誉要求:在最近一年(开标之日前一年)内无骗取中标或重大安全事故或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或停业处罚记录。3.5 人员要求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项目总工)、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是本单位的在岗且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人员,并持有相应的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和执业资格证书,且不得在任何在建工程中担任任何管理职务。对相关人员的具体条件要求如下:(1)企业主要负责人: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A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项目经理:持有贰级或贰级以上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技术负责人: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且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4)质量管理人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专业是水利工程类专业(专业以技术职称证书所填写专业为准;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水利工程质量监督部门颁发的质检员资格证书。(5)安全管理员:具有初级或初级以上技术职称;持有省级或省级以上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3.6 其他要求3.6.1 投标人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信用档案的单位。投标人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等,企业主要负责人(指:法定代表人或企业经理或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经理)、项目经理、专职安全管理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质量检查员证书及其余所有人员相应的证件、证书必须是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中打印(打印后可复印用于投标文件副本但复印件必须清晰)。3.6.2 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量管理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提供本年度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对账单或社保部门出具的开标当月前连续3个月的参保缴费证明(须提供原件备查),以证明其为本单位人员。3.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3.6.4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评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609.87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10日 10:00 至 2015年10月16日 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招标文件售价:¥3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1)取消登记,实行匿名购买招标文件,购买招标文件时须递交用无单位标识的大号信封密封好(并加盖密封章)以下相关证明材料:本单位委托代理人在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建立信用档案的信息表、资质证书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的打印件及购买招标文件的函和投标承诺书(格式见广西水利信息网公告栏)原件;证明材料递交时递交人在信封上写明“****年**月**日递交”,接收人写明“****年**月**日接收”。上述证明材料要密封至递交投标文件时开启。 代理机构不得设置障碍限制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不得向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询问、打听参加投标的有关情况。 打印件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如相关证件不是从广西水利工程建设项目管理信息系统打印的或打印信息不全的或打印时间不是在本公告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时间内的,将拒收投标文件。 (2)投标保证金在开标前5个工作日内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账户(开户名称:贺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中心,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贺州市西约支行,帐号:2104380529219516503),投标文件附银行转帐底单复印件。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0: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1月05日 10:00

六、开标地点:

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

 

七、其它补充事宜

7.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招投标监督网、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8. 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工程定于2015年11月5日上午1000分在贺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厅(贺州市鞍山西路83-1号正赢集团四楼)公开开标。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平桂管理区水利工程管理站

地 址:贺州市平桂管理区

联系人:李永松

电 话:14777142855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园湖北路22号佳家酒店综合楼5楼

邮 编:530000

联系人: 骆小丽

电  话: 15878454005

 

招标人:平桂管理区水利工程管理站(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广西兴桂源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二○一三十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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