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钢铁路南延及市区照明节能改造提升公开招标公告
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沙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钢铁路南延及市区照明节能改造提升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钢铁路南延及市区照明节能改造提升
项目编号:SH2015CK0084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路冰清
项目联系电话:0319-2275085
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人:沙河市城市照明管理处
地址:沙河市新兴路城管局院内
联系方式:张利生 0319-8788171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河北秋实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路冰清 0319-2275085
代理机构地址: 邢台市桥西区泉南西大街长城花苑商务楼8层
一、招标项目性质、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或者招标项目的性质:
完成钢铁路南延及市区照明节能改造提升项目,包括:沙河市市区路灯节能改造;钢铁路南延亮化灯杆、灯头安装及电缆铺设等;
二、供应商(或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投标人为具有合法经营资格;3、投标人应为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提供相关证明);4、投标人应具有完成本项目的技术力量、经济实力;5、投标人应具有较强的售后服务能力和良好信誉,资金财务状况良好;6、投标人必须在近三年内有完成过同类工程的经验;7、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招标文件的发售时间及地点等:
预算金额:0.0 万元(人民币)
时间:2015年10月08日 08:30 至 2015年10月13日 17:3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报名科
招标文件售价:¥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招标文件获取方式:电子版
四、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8日 14:00
五、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8日 14:00
六、开标地点:
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二室
七、其它补充事宜
符合资质要求的投标人须到沙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科报名。领取招标文件时还需提交以下证件原件及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
(3)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4)投标人需提供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和售后服务承诺函
(5)提供企业近三年来同类工程合同价500万(含500万元)以上的业绩一个
(6)提供相关证明(证明是国家发改委备案的节能服务公司)
(7)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
(8)委托代理人身份证
(9)基本帐户开户许可证
(10)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由公司、企业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办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国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相关法律法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