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阳县职业中专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受正阳县职业中专委托,对其所需多媒体教室教学设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采购,现欢迎国内的合格投标人前来投标。
1.项目编号:正政采招【2015】53号
2.招标范围及内容:货物需求及技术规格要求见招标文件
序号 | 招标内容 | 数量 |
1 | 壁挂式教学一体机 | 59 |
2 | 65寸交互式液晶触摸一体机 | 59 |
3 | 推拉黑板 | 57 |
4 | 教室网络布线 | 1 |
3.合格的投标人:
3.1 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的条件;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资质证件齐全
3.2 供应商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工商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必须包括本项目中所含设备的生产或销售;
3.3 供应商须为所投项目的生产制造商或产品代理经销商(代理经销商须提供生产制造商对本项目的专项售后服务承诺以及授权证明原件);
3.4 为满足教学需要的紧急服务和本地化技术支持需要,投标人须在正阳县设有完善的售后服务机构;投标人非正阳县当地企业的,须在正阳县辖区内设有全资或控股的维修站并具有售后服务人员(提供维修站营业执照复印件及社保缴纳证明,不能提供的按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3.5 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必须是全新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具有生产厂家质量合格证明的产品,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专业标准,本项目拒绝OEM产品;
3.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4.招标文件的发售
4.1 发售时间: 2015 年 10 月 8 日至 2015 年 10 月 13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 8:00至 12:00 ,下午15:00至 18: 00。
4.2 发售地点: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报名处。
4.3 报名处联系电话:0396-8906606。
4.4 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等资料。(3)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加盖有投标人公章的复印件。报名时留存的投标人资料不作评标使用。
4.5 投标人报名时还需另外提供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及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一套并单独装订并加盖公章,用于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投标报名结束后由招标人将投标人相关资料统一报送至正阳县人民检察院,由正阳县人民检察院对所有报名的投标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若查询到投标单位有行贿犯罪记录,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6 购买招标文件时对投标人资格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投标资格的最终认定,开标时将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在开标现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资料原件或复印件供评标委员会审验。
5.招标文件售价
每份人民币300元,售后不退,开标时查验招标文件购买收据,未能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6.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贰万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2015年 10 月 16 日 12:00 前,以银行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交纳方式: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上以转账形式交纳,否则无效。投标保证金交纳账户及开户行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在开标前凭银行出具的进账单或电汇单到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处换取投标保证金交纳收据,开标时将查验保证金交纳收据,未能提供的,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
7.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投标人应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 15:30 时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逾期送达不予受理。
8.开标时间、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 2015 年 10 月 30 日 15:30 时在正阳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三楼开标厅开标,投标人代表应出席开标会议。
9.对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日之前, 向采购人或集中采购机构提出质疑,逾期不再受理投标人针对该项目招标文件的质疑。
10.项目咨询电话
集中采购机构联系人: 曹先生 联系电话:0396—8918005
11.监督部门
正阳县政府采购办 0396-8939201
正阳县监察局 0396-8906559
正阳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五年十月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