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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201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道路建设项目-武平镇巡马村部至果良村级道路硬化工程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08:54: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规定,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受招标人靖西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委托,就201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道路建设项目-武平镇巡马村部至果良村级道路硬化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201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道路建设项目-武平镇巡马村部至果良村级道路硬化

二、项目编号:HTDL-2015-172

三、资金来源:边境转移支付资金

四、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五、招标内容:

5.1 项目概况:2015年边境地区转移支付道路建设项目-武平镇巡马村部至果良村级道路硬化已设计完成,建设地点:靖西县境内。

5.2 标段划分:该项目划分为1独立合同标段(具体内容及各项技术指标以项目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具体内容为:武平镇巡马村村部至果良村村级道路硬化,里程约5.4km工期为120日历天,投资金额约252.9万元。

5.3主要技术指标详见《施工图设计》,本招标文件载明的主要技术指标若与施工图设计不符,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准。

5.4缺陷责任期:一年。

5.5招标范围:包括路基、路面及沿线附属设施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为依据,最终以实际完成工程量为准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6.1投标人须具备国内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具备省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公路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6.2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相关规定。

6.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4满足要求的合格投标人均可投标,但必须配备独立管理人员及机械设备。在建项目经理不能参加本项目报名和投标。

七、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发售

1.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10   8 日至2015 10 13 日(正常工作时间)。

2.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地点: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县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250元(不含图纸清单及技术资料),售后不退。

凡有意参加投标,并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人,须由投标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前来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资料,须携带如下资料壹份:

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开具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投标人报名时介绍信的项目名称、编号、标段必须与招标公告一致);(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委托人前来报名时必须提供,明确委托权限及时间);(4)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5)有效的企业资质证书副本;(6)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7)有效的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8)有效的税务登记证,同时提供税务机关出具的近一个月纳税证明或盖有税务局公章的纳税申报表9近三年的财务会计审计报告复印件;10拟投入本工程项目经理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公路或路桥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作单位为投标人单位)、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要求具有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含贰级)及以上执业资格,注册单位为投标人单位)、投标人出具的项目经理无在建项目证明、单位为其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凭证(须提供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缴费时间为20156月至20158月)11拟投入本工程的技术负责人的身份证、职称证(要求为公路或路桥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工作单位为所报名的投标人)、报名单位为其缴纳个人养老保险的凭证(须提供报名单位为其缴纳社会养老保险的缴费手册或社保机构出具的缴费凭证,缴费时间为20156月至20158月)12)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出具日期必须为招标公告的有效报名时段内);13)投标人出具的本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上述资料,注明提供原件的收原件(委托报名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未注明提供原件的验原件收复印件(复印件均指彩色扫描或彩色复印件),委托代理人前来报名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只需提供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必须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字样并加盖投标人公章(电子公章无效),否则无效。

4.不符合上述条件的投标报名将被拒绝。

八、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伍仟元整(¥25000.00元)

投标人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 3 天前将投标保证金从投标人的基本户以转账方式交到以下账户:

  名: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广西分公司

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琅东支行

  号:2102 1120 0930 1324 107

九、投标截止时间和地点

投标人应于2015 10   29 9 30 分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交到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县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予以拒收。

十、开标时间及地点

本次招标将于2015  10 29 9  30 分在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靖西县幸福广场政务大厅二楼)开标

十一、网上查询地址: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www.gxzfcg.gov.cn);靖西县人民政府网(www.jingxi.gov.cn)。

 

十二、投标咨询:

招标人:靖西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招标人地址:靖西县凤凰路355

邮编:533300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0776-6219328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地址:百色市右江区城乡路香蜜湖小区A栋第6单元3

邮编:533000

联系人:龙工

联系电话:13036968388

政府采购行政监管及投诉受理部门:

靖西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电话:0776-6230906

 

 

                                     招 标 人:靖西县农村公路建设办公室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鸿泰工程项目咨询有限公司

201510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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