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洪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减灾装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作者: 发布于:2015-10-08 09:10:00 来源:中国政府采购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云南省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批准,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受景洪市中医医院的委托,对景洪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减灾装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招标资质要求,具有相应供货或完成项目能力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1.1项目名称:景洪市中医医院住院大楼——减灾装置采购项目
1.2项目编号:KJZ2015-JH-24号
二、资金来源:医院自筹
三、项目概况:
3.1采购清单:
序号 | 品目名称 | 技术规格、参数 | 数量 | 单位 |
1 | 房屋减灾装置 | 承载力为300-1000kn | 100 | 套 |
3.2招标范围:全部减灾装置的制造加工、第三方检测、标志、包装、储存、运输、验收、技术资料提供及保修;
3.3交货时间:满足整体工程工期节点要求,减灾装置根据施工进度可分批送达施工现场。
3.4交货地点:景洪市中医医院。
3.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质量标准和行业标准《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50011-2010和原结构设计图纸要求,确保工程安全性。
四、投标人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具有合格的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并在有效期内;
3、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清单内指定产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商/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并能够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4、投标人须具有完成招标内容设备的制造、供货及相关服务的资格和能力,并应通过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5、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同类产品的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报名时间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1、请各投标人于2015年10月08日至2015年10月20日(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每日8时00分至11时30分,15时00分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在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景洪分公司(景洪市勐海路70号龙盛大酒店四楼)报名并获取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每份售价:¥300.00元,售后不退。
3、购买招标文件报名时应提供以下证件的原件供审验以证明其投标资格:
(1)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2)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
(3)税务登记证副本(原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
(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经销商,针对本项目采购清单内指定产品提供针对本项目的生产商/制造商的正式授权书;投标人若为生产商/制造商,需提供生产商声明书,并能够对其提供的产品和服务承担全部责任;
(7)ISO9001质量保证体系认证;
(8)投标人近三年内在同类产品的安装、调试中未发现重大质量问题的承诺书;
(9)上述(1)至(8)项加盖企业公章的复印件一份。
注:以上资格证明为必备条件,所提供的材料必须在有效期内,须年检的证件,年检章应清晰可辨,如有一项未提供或所提供的证件不在有效期内,在资格性检查时将视其为不合格投标人。
六、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6日09时00分。
七、投标保证金金额及缴纳方式:
1、参加此次投标的投标人,请在投标前按如下开户行和账号交纳投标保证金。
开户行:中国银行西双版纳州版纳大厦支行。
账 号:1340 1310 6150
收款人: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景洪分公司。
2、缴纳金额:人民币¥20000.00元(大写:贰万元整)。
3、缴纳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3日17时30分前。
4、缴纳方式:以非现金形式提交。
八、发布媒介
九、相关费用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十、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景洪市中医医院
联 系 人:赵先生
联系电话:0691-2730734
招标代理:昆明建设咨询监理有限公司
联 系 人:赵婉琦
联系电话:0691-2125880 18787918491
2015年10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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