泗县刘圩镇张谷村果蔬生产基地简易温室大棚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泗县政府采购中心(招标代理人)受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招标人)委托,对泗县刘圩镇张谷村果蔬生产基地简易温室大棚建设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前来报名。(本次招标公告发布的媒体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泗县政府采购网www.sixianzfcg.gov.cn)。
一、招标项目名称、内容及编号
1、项目名称:泗县刘圩镇张谷村果蔬生产基地简易温室大棚建设项目。
2、招标内容:新建简易温室大棚120座(具体参数详见设计方案说明)
3、招标编号:SXZFCG-G2015-167
4、工程地点:泗县刘圩镇张谷村
5、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6、工期要求:60日历天
7、工程预算总价:约人民币100万元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投标人须具有: (1)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 具备房屋建筑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或钢结构专业承包三级以上(含三级)资质证书等证照(须年检有效);(3)良好的财务状况、商业信誉和类似工程施工经验;(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工作
1、2015年10月8日-10月14日(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节假日除外)在泗县政府采购中心出售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叁佰元(¥300),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须提供以下证件:
①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
② 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
③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副本原件。
④ 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
⑤ 潜在投标人须在报名前持单位介绍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或委托代理人(项目经理)身份证原件、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泗县职务犯罪预防科有相关格式)到泗县人民检察院四楼东职务犯罪预防科(地址:泗县人民检察院院内)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者方可报名。
(报名时需提供以上资料原件及装订成册加盖单位公章的复印件1份;)
本次投标采取资格后审方式,若在投标过程中或中标后,发现投标单位有舞弊造假行为,经查实后,政府采购中心将取消投标单位投标或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3、不统一组织现场查勘。投标单位可自行组织查勘,车辆自备、费用自理。
4、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上午8:00-9:00(北京时间),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5、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6、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9日上午9:00(北京时间)。
7、投标地点:泗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8、开标地点:泗县财政局五楼会议室。
四、特别说明:本项目的中标单位必须在大棚建成后承包大棚,进行经营和管理。
1、土地流转承包期10年,土地租赁金800元/亩,由承包大棚的中标单位支付,且在签订土地流转合同时支付给农户。
2、大棚承包期10年,前3年每棚承包费不低于200元(每年在承包期1年后支付),3年后再行协商签约。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泗县刘圩镇人民政府
联系人:王翠英
电话: 0557-7965218
招标代理人:泗县政府采购中心
联系人:胡利军 吴项那 电话:0557-7022516
泗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一五年十月八日